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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令居屋居民补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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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令居屋居民补地价

 

汤文亮博士

纪惠集团行政总裁
2014年7月17日

  政府的资助房屋储备,已经到了捉襟见肘地埗,房委会只有可以兴建一年公屋费用,以往的一居屋养两公屋计划,现在可以说停顿下来,随著成本增加,居屋的利润很微,甚至得几千元一个单位,试问,房委会的财政又如何不紧绌。况且,白居二计划又令公屋居民憧憬他日可以以免补地价买居屋,变成愿意付补地价买居屋的人越来越少,换句话说,那些原本的居屋居民不会无端端补地价,除非有人愿意出高价购买他们的单位,如此一来,居屋交易可以说因为白居二而接近停顿,只有那些获得白表人士才会买居屋,因而做成居屋成交量减少但屡创天价,但政府没有获得补地价收益。若果居屋居民不将他们的居屋单位补地价,即是政府有庞大资源在居屋,如何引发出这些资源,如何令居屋补地价才是首要任务,而且,居屋居民在补地价后才会考虑出售他们的单位。
 
  其实关键就是「补地价」,试问,当初有不少居民买居屋的时候,因为暂时不用补地价,所以只是三几十万元,据保守估计,现在同样的居屋居民要卖走的时候,补地价费用可能高达二百万,因而水涨船高,居屋居民要卖走他们的单位时候,亦叫价甚高,所以近日居屋虽然成交量少,但天价屡现,有违政府房屋政策。其实,政府官员又知唔知道,辣招现与居屋补地价费用都是做成楼价上升主因,但表达的方式不同,辣招就是与楼价分开,所以表面上楼价受到抑制,而补地价则是包括在居屋售价之中,两者虽然表达不同,但最终都是推高楼价,或者是买家要多付费用,而多付的全部都是进了库房。不过,官员们仍然沾沾自喜,认为辣招税压抑楼价,而高昂补地价费用则是要居屋居民不会轻易卖走他们的单位,政府如何在取得居屋内的庞大储备,的确是费煞思量。
 
  我在三、四年前曾经写过几篇文章涉及有关问题,我当时认为若果政府将居屋单位补地价费用订立在某一个水平,以五年为期,居屋业主可以在这五年内任何时间补地价,费用不变,如果楼价上升,补地价的居屋业主一定会增加,就算不打算将居屋卖走,他们都会补地价,政府便可以从居屋的庞大补地价得到资源兴建公屋。这个计划当然不是三言两语可说出来,但当时政府没有反应,我又何必枉作小人,今日,公屋资源差不多枯竭,何不重新考虑,以政府人才,小事一件而已。

政府如何令居屋居民补地价
1. 肥婆四
2014-07-17 09:28

博士早晨,借您园地续昨日唐荣「维园亚伯文章」
续昨
领汇扼杀小店? 减「寻租」利竞争
撰文:唐荣
栏名:专家楼论

继续读友「维园亚伯」的来稿,谈到的是领汇:

另一个让人一直大惑不解的问题,就是「领汇」。

在传媒大肆报道情况下,领汇与吸血鬼几乎是同义词;领汇不断引入大型商店,赶绝小商户,令大家生活百上加斤;这些,几乎是政党琅琅上口的话题。

到底该如何去看「领汇」?

上一篇文章曾提及「寻租」,就是利用「特权」去赚取「市场租金的差额」;公屋幸运儿不一定是寻租者,毕竟,社会上的确是有不少人是需要提供帮助,但对从商者,何解又要提供「寻租」的机会?

福利,源於对弱势社群的资助,所以福利是要有筛选,有限制(这个词语最近很敏感);如果社会认为对弱势社群都要提供衣食住行的帮忙,那么,应该是针对该些人来提供,那管你是低收入津贴,还是综援;而不是利用纳税人的金钱来为商户制造「便宜的商机」。

利用公帑去补贴公屋商户,这是有违商业公平的原则。

居民有选择 拒低档次货

社会栋梁们认为,租金便宜,商品价格便会便宜;那么,天水围天秀墟理应门庭若市,水泄不通;但现实结果并非如此。

因为,租金与商品是两个不同的市场,商铺的租金是与人流挂鈎的,而商品的价格,则受到供求影响;若硬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拉在一起,正是社会栋梁的强项;只求有发声,不求因果。

社会栋梁只着眼在价格,但有没有考虑过商场货品的转变?同意一点,过往那些公屋商场,确实有较多低档次的商品出售(较印象深刻的,是YASAKI球鞋,只能在此找到);但居民却宁可山长水远跑到旺角购买名牌球鞋。

公屋商场总会有一两间便宜的电器水货店,可是到各位要购物,还是会选择那些有坏包换的大型连锁店?硬要在该些商铺提供市场不受欢迎的货品,完全无法对应顾客的需求,那又有甚么意思?

提高商品质素 始能生存

领汇的出现,是否扼杀了小商户的生存空间?就这问题到了几个不同的领汇商场考察过;没错,在领汇的商场,几乎找不到小商户的踪迹,但同时发现,领汇旁的「街市熟食市场」却突然多了很多小商户集中经营,为当区市民提供廉价的膳食服务及选择。

这引证了Market Segmentation(市场细分)的讲法,市场作出分野,为不同的阶层服务;利用价格的分野,市场会善用空间继续经营,引入竞争,正是善用资源的手法;减少「寻租」,为市场提供公平的机会;有心的经营者绝对可以取代那些「寻租特权」而进入市场,营商者必须提高商品质素才能生存;而小商户则可开拓过往人迹罕见之地来拓展人流,争取营商空间,这才是市场主导的运作。那种比占着茅坑不拉粪,将商场当作货仓的做法,更能为市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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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肥婆四
2014-07-17 10:14
       读完博士文章,都唔知政府的政策点撹出来,明明可以食蛋糕咁食嘅,佢偏偏撹到一裤都系。又睇埋「维园亚伯」文章,可见香港人的质素有几高,咁点解政府撹政策总是一镬泡?唔衰都唔算数?系咪要自我检讨吓呢!
3. 中女社社长
2014-07-17 10:16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不做不错
4. tommy128138
2014-07-17 11:32

很简单, 3次补地价, 1次卖居屋时补1/3地价, 2次卖居屋时补1/3地价, 3次卖居屋时补1/3地价.

5. 路人
2014-07-17 12:12
汤博士,就算你帮班官员谂埋点样居屋补地价,即使非常完美,佢地一定唔会用眼尾望你一望,因为佢地过得一日得一日,最紧要无惊无险又到五点,最怕好似电视告白;『我怕佢地过唔到3日,学人地搅嘢,哈哈哈哈。』
6. 阿苏
2014-07-17 12:42
所以阿苏哥一千年前都话但愿孩儿戆且笨,无忧无虑到公卿
7. Oscar Lam
2014-07-17 13:14
自醉兄,
如果法律允许的话,我还真想用audit firm买几层楼收租,变身收租公司。哈哈!
8. 顺民
2014-07-17 13:52
博士确实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但现实上也并非如此想当然啊。因早期买入居屋的业主很多已步入了老年,他们在廿多三十年前买入居屋时的楼价是几十万,但至今平均都升了十倍,以大约补三成地价都要过百万,这对他们来说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其实很多老业主都谂著住过世,再将其现时所住居屋以转赠形式(不涉金钱交易)转名给子女。他们是不愿意大拿拿无端端将百几万奉献给政府的,而子女在承受物业后五年内亦不容易转售,因没银行会承做按揭。据知现时以这种转赠形式的个案有接近七万宗。所以那几百亿的补地价资产虽属房署,但都只系死钱。
9. 路人乙
2014-07-17 14:04

Why can't the government consider allowing the owner rent it out without 补地价?

They can pay government back the original %, say monthly rental x 30% (if the original discount is 30% off). Such will boost the supply for the rental property market and stabilize the rental and eventually the property price!

10. 顺民
2014-07-17 15:32
路人先生(小姐),咁又唔得,话明系居者有其屋,点可以用嚟租呀?除非你买埋政府那三成业权咁又唔同,因为物业已属你全权拥有已不再是属於居屋了。
11.
2014-07-17 16:12
政府唔俾啫, 暗地里大把人咁做啦...
甚至公屋听讲都有唔少人出租...

P.S. 我唔系支持政府放宽居屋出租, 反而希望政府多啲审查同执法...
12. 厚多士
2014-07-17 21:54
某程度上容许居屋业主先卖楼比自由市场,再分期付款退还地价比政府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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