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拟采登记制 劣质居所势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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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拟采登记制 劣质居所势取缔
(文汇报) 2024年3月28日
工作组频见政团 收集意见定界线

为解决困扰香港多年的劏房问题,香港特区政府於去年底成立的「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近日约见不同政团,重点收集如何界定「劣质劏房」的意见。据了解,特区政府计划制定劏房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后,推行劏房登记制度,未有登记的业主不得经营劏房,否则将被视作违法,要承担法律后果。被界定为劣质劏房的单位,业主须於指定时间内纠正问题,否则有关劏房亦会被取缔。◆香港文汇报记者 费小烨

特区政府决心取缔劣质劏房,让基层享有较理想的居住环境,「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预计今年8月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订最低面积 让业主纠正

据了解,由於难以统计实际居住人数,政府倾向为劏房订定单位最低面积而非最低人均居住面积。而为减少对现有劏房户的影响,政府或会给予业主较长时间纠正违规劏房。

有出席会面的工联会及民建联代表均透露,工作组目前对何谓「最低标准」持开放态度,两政党均认为标准应订得严格,厨厕合一、「棺材房」及通风条件欠佳的劏房必须取缔;当订下标准后亦应让业主、住户及合规持牌人清楚了解有关标准及指引,以免出现争拗或令劣质劏房钻空子。

工联会会长、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吴秋北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近日约见「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成员时了解到,工作组目前尚在听取意见阶段,未有就如何界定劣质劏房预设清单,但相信一定会包括最低尺数的居住面积标准。

无窗户 厨厕合一不宜居

他表示,工联会认为必须把标准定得严格,并倾向要取缔通风欠佳及厨厕合一的劏房,「当然,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一定无得留低。」

特区政府亦有意在制定标准后设适应期,予劏房业主进行改善工作,限期届满仍未能符合最低标准才与住户结束租约。吴秋北建议将适应期定为一两年之间。

吴秋北强调,工联会亦十分关注受影响的劏房户能否及时搬离劣质劏房,以及届时有否足够的「简约公屋」与过渡性房屋单位安置他们,「始终有多少人受影响要取决於劏房最低标准条线划得宽或紧,但希望政府能有周详计划安置该批家庭。」

近日同样已约见「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成员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表示,工作组除了表明要规管并取缔劣质劏房外,对如何订定最低标准持开放态度,亦未讨论得太仔细。民建联认为应先取缔厨厕合一的、缺乏窗户及笼屋劏房,「知道有市民居於这些恶劣环境也令人心伤。」

颜汶羽相信最低标准并非太难制定,重点是如何执行,「这么多劏房,市场上是否有足够的合规专业人士去判定一间劏房是否符合最低标准呢?因此政府日后必须做好宣传工作,让业主、住户及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有关标准及指引,不可令业主钻空子让劣质劏房得以继续生存。」

若有业主刻意没有为劏房登记或注册,他认为必须靠举报及多巡查找出「漏网之鱼」,并相信政府可循单位的水电用量去追查有关单位是否劏房,此举并非难事。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认为,劏房的最低人均居住面积不应低於公屋「挤迫户」、每人约59方尺的标准,同时要制定合适的安置政策,为被取缔的劣质劏房租户提供容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