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申逆权侵占 入禀五年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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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申逆权侵占 入禀五年未判决
(东方) 2018年3月19日
拖着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后腿的一宗逆权侵占官司,原告方二○一三年六月已入禀高等法院,但至今近五年仍未有判决。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解释,在逆权侵占官司中,与讼双方需整理大量文件与证据,加上一般而言其迫切性比其他民事案或司法覆核案低,因此审前程序连排期聆讯耗时长达四、五年亦不罕见。至於申请逆权侵占胜数难一概而论,无间断享用私人土地十二年只是申请门槛。

称大厦法团从没阻使用

资料显示,一对夫妇於一三年六月入禀高院,指两人自一九六七年起占用裕民坊大厦地下一个铺位经营凉茶铺,八年后改为经营药房至入禀日,期间成功申请电力及电话服务。两人认为由於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一直没阻止,故无权取回业权,遂入禀高院声明已逆权侵占上址,要求法庭下令将法定业权归予他们。

相关入禀至今近五年,一直未见该官司的聆讯或判决资料,而记者昨午到相关铺位了解,发现药房没有营业,大闸未贴有任何告示。附近街坊透露,药房一三年后如常运作,只是自今年农历新年后鲜见开档,他也不知原因。

虽然「霸占者」可主动提出逆权侵占,但常见个案是「霸占者」遇收地时作为抗辩理由。陆伟雄解释,根据《时效条例》,若土地或物业被人连续享用多年,有关人士可入禀申请成为该土地或物业合法拥有人,官地或政府产业须被霸占六十年,私人土地或物业只须霸占十二年。

陆又指,逆权侵占官司耗时不短,胜负需看不同个案证据,以私人土地或物业计,申请人需证明占用该土地超过十二年只是门槛,同时要证明期间是不受干扰地享用使用权,例如没交租,业主也从没要求迁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