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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向泛民说不
2019-07-18 17:11
引刀,老美吾系主力,不过你好同志普京才是幕后黑手。一定是这样,除非吾系。
22. 向引刀‧土著‧自醉‧浪子说不
2019-07-18 19:04


我没法与反对派站在一起,因为我弄不清楚反对派究竟想要些甚么?

 

以今次反对修訂《逃犯条例》为例,他们把這項运动称之为「反送中」运动,可见运动的目的是要避免香港会有人被送往内地受審。現在政府已宣布不会再把条例草案拿上立法会,政府的這項舉措已「壽终正寢」,反对派的目的基本上已经達到;但反对派似乎仍不肯罷休,搞完屯门,搞上水,搞完上水,搞沙田,弄到香港雞犬不寧,普通人想恢復正常生活的机会也没有。這樣下去对香港有甚么好處?

 

反对派会说,香港弄成這樣的責任主要在政府,因为政府至今仍不肯回应他们的訴求,连把「暫緩」修例,改为「撤回」修例提案也不肯。

 

老實说,我也不太明白,政府为甚么不肯在说法上改變一下用词,以減少反对派借题发揮的机会。但我知道,即使政府肯在這個用词上遷就反对派,亦不能叫反对派鳴金收兵,因为反对派的要求并非只有一點。其中一些是政府不可能隨便讓步的,原因是讓步会破壞香港的法治大環境,而且亦并非所有市民都贊成這樣做。

 

以取消「暴动」定性、釋放及不追究被捕的示威者为例。這項判斷应由法庭来做,不宜由行政官员来做,否則就会破壞司法獨立。有人建議,可先由法庭来判,之后再由行政长官特赦。别的地方行政长官虽有特赦权,但決不会這頭法院剛判刑,那頭行政长官就立即宣布特赦,更不可能在法庭未判之前,行政长官就出来表態,如果法庭判有罪,他会予以特赦。那法庭的威信何在?

 

按照反对派的看法,被捕的示威者都是「義士」,应立即予以釋放,反而是用武力去驅散示威者的警察,則需要送官究治。我相信政府不可能答应這樣做。因为市民看得很清楚,部分示威者在围立法会及围警察總部时的确有使用武力,如果這樣的行为社会也可以接受,這個社会以后再难管治。至於警察,他们在執行职責时,本身是獲授权使用武力的。若然使用了超过需要的武力,受害者當然有权追究;但判決应由法庭来做,而不是透过群众壓力逼政府就範。這樣才能保住港人最珍惜的法治。

 

反对派另一個強烈要求是要行政长官下台。无可否认林郑揀這個时候来修訂《逃犯条例》的确是一個嚴重錯誤。她低估了港人的恐共与仇共情緒,为反对派提供了一個絕好的发围机会,陷建制派於捱打的困局。如果這個餿主意是她自己发起的,她应早已向北京提出辞职;只是北京一时未有接班人選,才会要她硬著頭皮頂住。

 

不过,为了解救政府目前的困局,她应考虑先辞职,然后看守著政府至北京作好接班人安排。這樣或許可以減少一個反对派可以借题发揮的藉口,令這场风波可以早日平息。

 

回归以来,香港的特首都没有好下场,不知道将来还有誰愿意當特首?我发觉,几乎每一個特首要落台的时候,反对派都会慶功,他们把香港弄成這樣,对香港有好處吗?


(轉载自am730C观點2019717)

 


可能因为楼市已经无嘢好讨论,最近施永青集中讲香港政局,最新一篇讲到反对派,他认为要解救政府目前的困局,林郑应先考虑辞职云云。

不过令笔者眼前一亮的,却是施永青提到「回归以来,香港的特首都没有好下场」。

说起来,不知道是特首运滞还是什么,本港历任特首,也的确会因为不同事件而落台。

第一任是董伯伯,他因为「八万五」房屋土地政策失败,导致楼市爆煲,加上二十三条而民意失控,又遇到沙士,终因为健康理由离任;第二任是一直觉得「香港想穷都几难」的曾荫权,虽然不是因为特别事件而落台,但其落台后受法律程序煎熬,至近日才告平息,其任内无所作为,间接助长楼价长升不落,至今仍为不少市民的批评对象。

至於第三任特首CY,其任内爆发占中事件,后来突然宣布不争取连任,原因至今成谜,离任后没有受万人敬仰,也中了施永青「都没有好下场」的说法。

施永青还说:「我没法与反对派站在一起,因为我弄不清楚反对派究竟想要些甚么」

董伯伯那一任应该比较清楚,始终楼市大跌是相常切身的冲击。

经历过几位特首的你,清楚自己到底想要特首做什么吗?过往对特首的要求,很多都是来自於经济或土地问题,然而对林郑,似乎已不是经济问题。

不过照睇林郑施政仍会继续,10月会发表第三份施政报告,并已经公众谘询紧,如果你对楼价和经济发展有意见,都不妨看看,但愿风波可以早日平息。

(登入网站(www.policyaddress.gov.hk)、在2019年《施政报告》公众谘询的facebook专页(www.facebook.com/PolicyAddress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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