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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4年1月2日
利之所趋,泛民不会放弃议会平台(1)
(原文发表於2020年8月2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后,特区政府发言人宣布,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第六届立法会议员未来一年继续履行职责时,毋须再次宣誓。
我对这个宣布的解读是,选举提名被DQ的议员都可以延任不少於一年。
泛民主派则发表联合声明,声称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与《基本法》第69条中「每届任期四年」的规定相违。民主派重申反对押后选举,会在了解民意和详细研究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泛民主派研究是否「总辞」,不少议员均倾向留任。不过议会阵线朱凯迪率先表态,支持集体杯葛未来一年的「延任立法会」。
朱认为民主派的选择应由公投民调决定。
朱凯迪说,按《基本法》规定,立法会一届任期四年,9月30日后,不能因为人大常委会单方面决定,就继续自认为香港人的议会代表,是违反了代议民主的原则。他认为中共由取消选举到非法延长立法会任期一年,再「宽大地」容许已被选举主任DQ的议员延任,目的是引诱民主派议员接受「以委任取代选举」,以及对外「粉饰太平」。如果民主派以寸土必争为理由接受委任,明年中共再以新理由将任期继续延长,民主派只会愈陷愈深,迷失自己。
早在8月13日,谭惠珠在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就断言,反对派(泛民议员及政团)会找到理由返回议会。她没有言明为何作出这个判断,且让笔者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仅以上五端,每个泛民议员都要细心思量可否付得起那样的代价。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