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邮轮」,霸道犹过旅霸
(原文发表於2014年02月18日)
最近发生几宗大大损害香港形象的事件。
首先要提的,是香港旅客「占领邮轮」。
歌诗达维多利亚号邮轮2月1日由本港出发,经海南三亚再到越南岘港和下龙湾,行程六日五夜,2,000多名乘客当中,半数是美丽华旅行团的团友,而邮轮2月4日本计划在下龙湾停泊四个小时,让旅客上岸游览,惟当地港口有沉船意外而封闭,邮轮未能泊岸。由於行程「烂尾」,420名团友不满,2月6日早晨6时许返抵海运大厦码头后拒绝离船,并自制标题海报在甲板上抗议,要求与旅行社高层交涉,并要求美丽华赔偿三分一团费和道歉;事件令歌诗达维多利亚号一直滞留海运大厦码头,2,000多名准备乘搭邮轮旅游的国内旅客「无船搭」,滞留海运大厦,他们原定2月6日下午3时启程往马来西亚,早上11时45分办理出境手续入闸后,陆续登船,但在船上苦等七个小时,一度鼓躁,情况混乱,最后随著「占船」的美丽华旅客愿意下船,才在同日晚上11时30分开航出发;美丽华旅游总经理李振庭一度与旅客隔空开火,批评有旅客要求每人赔偿5,000元或七成团费补偿,但邮轮因下龙湾有沉船意外封闭才无法泊岸,坚拒提高补偿额,直斥旅客的行为「刁蛮」,犹如「骑劫」邮轮,结果事件扰攘约17个小时,所有团友於2月6日晚上10时许才全部离船,转往附近酒店与旅行社继续谈判;13名团友代表,包括立法会议员蒋丽芸,2月7日下午与旅行社和旅游业议会进行三方会议,经近4小时磋商,双方就补偿达成「秘密协议」。据了解,双方让步下,美丽华决定自掏腰包,向每名受影响团友派发逾千元「利市」示好,金额少於团友原要求(团费三分之一,约2666元),但仍多於日前只获退343元岸上观光费。
旅行团行程货不对办,团友的权益受损,当然要维权及取回公道,这是无可非议的。可非议的,是争取权益的手段。要与旅行社商讨合理赔偿,理应在邮轮到港泊岸时准时离船,移师岸上与有关人士继续商讨,不耽误下一批旅客的行程,这才合情合理。不此之图,继续占领邮轮,明显地是以阻挠下一批旅客的行程为筹码,逼使旅行社及邮轮公司屈服。在这种行径下,2,000名内地邮轮旅客延误出发,5天4夜行程原包括海南三亚及越南下龙湾,但因延误而取消三亚行程,每名旅客获船公司发给50元美元 (约390港元) 的船上消费额及600元人民币 (约770元港币) 的赔偿。港客拒绝下船,变相「绑架」了他们的行程。这些香港旅客将自己的快乐建筑於别人的痛苦上,将自己的得益建立於别人的损失上,而这些别人,都是无辜的,难怪李振庭及部份国内旅客斥他们为「骑劫者」、「绑架者」。
过往香港人将藉机苛索旅游赔偿的国内旅客称为旅霸,但上述那批「骑劫者」、「绑架者」远较来自国内的旅霸可耻,最低限度后者没有伤及无辜,没有挟无辜者以自重。这一役,他们最终得偿所愿,多得赔偿,但香港整体形象损失可大了,如将损失币值化,将是他们的个人所得的千百倍!
这批「骑劫者」、「绑架者」不但道德有亏,而且是在玩火。越南驻港澳总领事馆日前证实,当日确有沉船发生,当时有两船相撞,其中一艘驳船沉没,港口暂时关闭,而歌诗达邮轮得知后,决定不靠岸,转为驶返香港。若沉船确有发生,船长有权决定停靠与否。邮轮所属的船公司,已经声明不排除追究曾经占领邮轮人士的法律责任。「霸占私人地方」,令私人机构无法营运,船公司可向该等游客要求金钱赔偿,亦即计算霸占行为令船公司损失的金额,而这个金额是232万元港币,这可从船公司付给下批邮轮旅客的赔偿得知。
232万元港币,由420名占领者摊分,每人要赔约5,500元港币,认真得不偿失。船公司若真个追究,论据充份,占领者难逃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