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华的战后感言,精彩而有风度,令人感动。
在整个竞选过程中,曾俊华的表现明显较林郑出色,差距不止一筹。若在西方那种参选人面向全国国民、一人一票的选举,曾俊华毫无疑问会在竞选中取胜,赢得特首的宝座。
曾俊华将选战比喻为一场球赛,慨叹不管球队踢得多好,不断入球,也未必一定胜出。曾这个比喻不大贴切,在大部份市民眼中,曾俊华队踢得较林郑好,入球(个人魅力、施政方针及工作作风)亦较林郑队多(而非较少)。入球有客观标准,入一球就是一球,多入几球就是多入几球,众目睽睽,球证不容易过份偏帮。太过偏帮(入球判不入,不算入球而判入),全场球迷会暴动。
如果特首选战真如足球赛,在没有看到球证频频误判的情况下,得球更多的一队,没理由输掉足球赛的。
唯一可合理解释的是,特首选举不是有如足球赛。
曾俊华是香港拳击好手曹星如的粉丝。拳赛的胜负由几个裁判投票或评分决定。比赛中,除非一方明显被另一方打到跌地不起,胜败立分,否则,谁胜谁负要靠技术性得分(击倒)分高下,并由那几个专业裁判决定,场外的观众没有话语权。
说特首选战如拳赛,似乎较足球赛更贴切。但只是更贴切,还是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技术性得分尽管一般人不大掌握,但始终有客观标准,裁判不容易乱判错判。否则,不容易封尽众人悠悠之口。
我觉得,将特首选战视为审美比赛最贴切。三个参选者尽情表现自己的容貌身裁,由1,194位评判投票或评分决定胜负。尽管审美大会通常会制定评分准则,但审美毕竟是主观的,所谓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万一大多数评判选出一位与大多数观众期望不符的佳丽为冠军,观众只可摇头叹息,却无从责备评判不公。
大多数观众眼中的最美,输给大多数评判眼中的最美,在审美会中屡见不爽。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