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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比较满意的文章选集(639)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18年5月23日

重手整顿议会秩序刻不容缓 

(原文发表於20140527) 

行政长官梁振英522日出席立法会的答问大会。梁振英开场发言时,即严词批评拉布,到回应街工梁耀忠提问时,再指拉布影响香港竞争力,说社会对此「深恶痛绝」。有份拉布的人民力量陈伟业反唇相稽,斥香港人对梁振英才是「深恶痛绝」,并向他投掷「豆沙包」,陈志全站起高叫口号、社民连梁国雄站起但未成功掷出豆沙包。扰攘一轮,陈伟业与党友陈志全及社民连梁国雄齐齐被逐,曾钰成先宣布休会,后决定「腰斩」答问会。 

梁振英步出会议厅时,读出讲稿强烈谴责议员掷物,问责官员则「一字排开」站在他背后。梁振英表明,不希望再发生近距离向官员掷物的行径,「任之由之,不单破坏纲纪,破坏立法会的庄严地位,损毁香港的国际形象,严重妨碍立法会运作,更破坏行政立法关系」。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表示遗憾及痛心,说自己参与公共服务多年,行政立法关系紧张的程度,可说达到「临界点」,恶劣程况是他出任公职几十年来从未经历过的。他强调,若议员不同意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议会机制监察、质询以至挑战,「一切都应该以合理、文明方法进行」。 

就事论事,梁振英和林焕光说理有理。林焕光的担忧可谓人同此心,当前不管大小政务,议案有多重要或多迫切,政府都不可能顺利通过议会程序处理,动辄面对拉布或不必要的程序拖延,完全无法掌握施政进度。而官员包括特首跟议员关系之不文明,同样前所未见,不忍卒睹。 

腰斩事件后,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出,德国国会对议员行为设有惩罚机制。民建联议员叶国谦向议事规则委员会建议修例,议员若因行为不检被逐出会议厅,就不能出席紧接的会议;另一行会成员兼民建联副主席李慧琼亦支持修改议事规则,严肃处理激进派的行为,指出其他国家议会亦有惩罚机制,故可考虑以扣薪或禁止与会等方式,增加议员利用议事规则以达政治目的之成本。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认为,有关惩处机制仅为针对议员一般纪律,例如缺席或不投票,议会对处分这类行为较易有共识。不过,他说若涉及会议期间议员一些政治行为,要以罚款或不让议员出席下次会议的方式处理,相信争议较大,亦不敢肯定议会的权力是否能作出这类处分。 

曾钰成作为民建联的创党主席及建制派的中坚人物,竟肯站出来挡著其他建制派(说不定包括中央)的出手维护泛民的激进议员,著实十分有道德勇气,令人佩服。但佩服归佩服,我认为并不恰当,他在执行《议事规则》实在过於宽松了,立法会今日的乱局,他有部份责任。 

叶李两人提议的处分已属温和,想不到曾主席尚嫌过份,「争议较大」又怎样,激进议员瘫痪了立法会、削弱了香港的竞争力,争议不是更大吗?如「不能肯定议会的权力是否能作出(以罚款或不让行为不检的议员出席下次会议)这类处分」,就带领议会修改议事规则,让议会有这个权力。 

以任何方式严重地扰乱立法会议事进行的行为都不应容忍!我不太认同曾钰成的取态,过度宽松其实源於过度宽宏大度,但不适合香港立法会这个特定场合、特定时期和特定人物。我这个看法,不是始於今日。早在20111028日,我在《整顿议会秩序,乱世用重典》一文就认为: 

「立法会议事堂是审议和通过香港所有重要法例和议案的地方,何等高贵、庄严,岂容宵小扰乱!香港的形象和声誉,何等珍贵,岂容破坏和削弱!是时候整顿议会的纪律和秩序了。 

范徐丽泰任立法会主席那个年代,执行《议事规则》相当宽松。曾钰成继任后执行更宽松,简直是过於宽松。基於目前法例,立法会议员不可因扰乱议事而被罢免,但可按《议事规则》驱逐离场或加以更严厉的处分。际此议事堂处於乱局,要拨乱反正,必须矫枉过正,果断地实施霹雳手段,必要时大幅修改及收紧《议事规则》。 

我主张:任何议员如果较严重地扰乱议事进程,立法会主席可驱逐他离场;任何议员在任期内被驱逐离场每满三次,将被褫夺参加立法会各式会议资格三个月;任何议员在任期内被驱逐离场每满九次(包含第七至第九次),将被褫夺参加立法会各式会议资格一年。 

违规被褫夺参加会议资格类似球赛违规球员被罚停赛,按违规程度施以长短不一的停赛期。我主张的褫夺方式可以斟酌改动,但惩处的背后精神最好不变。 

我相信在上述的重典下,任何有心搞事的议员都会三思而后行。万一他依然照行,议事堂所受的扰乱当会极大幅度减少,减至不足为患。」 

513日,我在《香港经济竞争力不断在削弱,因为……》一文中,再次指出: 

『「拉布」是议员的议事权力,但动辄以「拉布」和流会来延宕整个议事程序、阻挠通过牵动民生的政策作为抗争手段,罔顾影响政府运作和民生事务的后果,正在令这项议事权力不断失去其正当性和合理性。 

香港际此乱局,百废待举,拨乱反正刻不容缓,实在经不起再一个16天和超过160小时的「拉布」折腾来审议(其实是留难)一个其实值得鼓掌的财政预算。更何况,这样的「拉布」,可以一而再,再而三……。 

香港的高人、能人和强人都往哪里去了?是时候挺身而出,首先要构想和实施反制措施,果断地施展霹雳手段,大幅修改及收紧《议事规则》。特事特办,我赞同以非常手段打压这等乱港行为;其次,香港的政党和政团,应大局为重,内哄要逐步降温,一切以全体港人的长远利益为依归。 

香港市民为自己的利益,由今日至2016年年中,应金睛火眼看清每一个议员期间的言行,谁在议事堂上死性不改乱港的,届时在选举就用选票将他们踢出局!』 

泛民激进议员在议会上屡屡乱港早已有之,於今为烈,为香港长远利益,是时候站出来制止他们继续胡作妄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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