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纸的大标题就是大楼入禀法院,寻求司法覆核逃犯引渡条例,除了帮大楼打官司的一班律师外,其他法律界人士都认为胜算不高。有老友问我,以大楼咁有钱,小小的澳门地区法院也搞唔掂。其实,当时小道消息传出,本来可以搞掂,只要大楼放弃行贿买入的地皮。不过,当时地皮的价值已接近百亿,有人唔舍得,就演变成今日的局面,最后甚至要逃忙海外。一个成功生意人到了这个地埗,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做生意与行军打仗一样,到撤退的时候一定要放弃一些有价值的物品,令到追兵只顾抢夺那些物品而放弃继续追捕。如果唔舍得放弃,最后可能自己变成猎物。老实说,这件事都唔知道怎样收科,大楼要闹就应该闹小杜。如果加拿大不是捉左孟晚舟,逃犯引渡条例是不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