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北上买楼「中招」悲剧,由九十年代的烂尾楼,到今日最常见的货不对办,几乎从未停过。
有港人在中山购买的屋苑,物业土地使用权年限无故少了12年;有港人在深圳置业不满屋苑车位及社康设施被改为商铺出租,走上维权之路。
深圳消委会更於今年5月发表报告,列出房产买卖合同中七大不利买家的条款,反映小业主缺乏保障。
位於深圳龙华的屋苑「绿景公馆1866」(简称绿景)共有2,200多个单位,去年入伙,估计现时入住率有六成。由於屋苑离地铁龙华綫红山站仅5分钟步程,超巿、食店、幼稚园等配套齐备,楼价一直高企,现时每平方米约5.3万至5.9万元(人民币,下同),较3年前升逾60%。
有绿景业主今年初对照规划图,发现部分设施没有按规划图所示出现,包括60个停车位、文化活动室及门诊部,全被改建成商铺并出租,涉及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
《iMoney智富杂志》 记者到上址查察,上述地方的确变成了商铺,停车位变了宽敞的教育中心,进驻了不少教育机构;文化活动室则变了一间健身及Spa中心;而门诊部则变成一间幼儿教育中心。
地方被改变规划用途,引起业主不满,认为按内地物业管理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依法属於业主物业的共用部份和共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指这两项设施在买卖合同中承诺会出现,但入伙至今仍未见。
今年7月,绿景业主展开维权活动,在屋苑挂横额抗议。去年跟家人在绿景买下两房单位的港人Jacky(化名)亦有参加,在物业外悬挂横额,「但很快被物业管理的人扯了下来。」Jacky说。
▲ 绿景业主穿上印有标语的T恤前往市政府抗议。(相片来源:iMoney智富杂志)
业主曾在屋苑游行,又到过多个政府部门投诉,包括街道办、巿信访办、规划局等。
最多人的一次是7月11日,有200多人去巿政府表达不满。
维权多月,事件仍未解决。有业主循法律途径入禀深圳法院,控告发展商未有履行合约,设立文化活动室及门诊部。官司在12月2日开庭,暂未有判决。
港人中山置业产权年限缩减12年
业主维权活动并非只在深圳出现,在内地工作及生活多年的港人阿强(化名),3年前在中山沙溪镇买下世纪新城幸福时光二期楼花,每平方米约4,000至6,000元不等,发展商是於香港上巿的雅居乐(03383),二期共有约800户,据悉港人业主约占60至70户。
今年初入伙后,阿强和其他业主陆续收到房产证(即物业归属权的证明文件),赫然发现产权年期少了12年。
上面的产权年限是2062年,跟买卖合同上的年限2074年,少了12年。
阿强说,由於内地土地归国家所有,不可买卖,发展商竞投土地建屋,只属租用,因此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俗称产权年限。住宅用地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商业用地则有40、50年。
阿强与屋苑多名业主维权多个月后,雅居乐回复指政府於今年10月底已给出初步解决方案,为业主修改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