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问题」严重的香港,「来路货」抵港后多「水土不服」,变得面目全非。最新一个名词「共居」(Co-living),或有被写作「共宅」(Cohousing),却成为「劏床」的美名。
英国作家吴尔芙著名的「房间宣言」指「女人若要写作一定要拥有自己的房间」,其实男男女女无论任何职业,何尝不是?
地产项目是个金矿,所谓Money is the root of all evil(金钱是万恶之源),尤其在香港――因此,我们会见到有地产代理在报纸写专栏,题目够胆名为「一房好处真不少」,内容列举在愈劏愈细的蜗居打扫省时快捷、供楼压力又细等五大好处;在一则卖楼广告,亦有代理以「免供楼」作招徕,原来是该住宅不能做按揭要一笔付清,难怪可以「免供楼」咁「着数」!
最近某间港式「共居」大事宣传,明明是「共床」,甚至是「高级笼屋」,与外国原本定义的「共居」相去甚远。
共宅历史
什么是Co-living?据thecollective.co.uk网站指出,Co-living仍十分注重私隐,每人有自己的睡房、小厨房、厕所,公共空间则有大厨房、休憩空间、大饭厅、大客厅等;CNBC今年6月有报道探讨Co-living,则说「共居意味陌生人住在一起,每人都有自己的睡房及浴室,其余空间则为共享。」在外国,Co-living可以是由商人经营,或由住客自己集体经营。
至於Cohousing则是另一回事。根据著作Creating Cohousing: Building Sustainable Communities指出,这概念最早源自1972年的丹麦,在哥本哈根某个郊外,共有27个家庭组成这样的社区。他们各有私人住宅,但社区有些设施可共同享用,如一间超大的厨房、饭厅、孩子游戏室、工作坊、贵宾室、洗衣房等。
最重要的是饭厅,可容纳多个家庭使用,大家在这儿聚首社交。另根据cohousing.org的定义,「共宅」的意思是「私人居所聚集并有共享空间之地」(Private homes clustered around shared space),可见「共宅」也很注重私人空间。共宅的基本理念是,邻里互相扶持。
然而,近期打正「共居」旗号的商人,不外乎是「劏房一家亲」(即旧时《72家房客》的模式),甚至沦落至「劏床」(即为高级笼屋版,床位为3000多元)。当然,港式「共居」不是没有卖点,譬如第一,他们会安排社交活动;第二个好处是,相对在网络找室友,它提供了一种稳定性,即若室友退租,你不用头痕找另一个室友补上,但当然,租用由商人经营的「共居」如同租用serviced apartment,要交额外管理费。另在社交活动上,难以保证室友是什么人,室友之间若欠缺共同特徵,也许很难成为朋友,不同co-working space,这种工作室多由startup青年组成,大家互惠互利,较易打破隔膜。
占飞年轻时曾入住青年旅舍,与五湖四海的背包友共居一室,晚上房间不停开关灯及有人出入,好不容易刚好入睡,旁边突然传来风筒声、谈天笑声、锁匙声,数个晚上还可以当成是浪漫体会,长此下去则恐怕令人精神失常!
励志故事
吴尔芙在著作《自己的房间》(A Room of One's Own)说「女人要写作必须要有钱和自己的房间」(A woman must have money and a room of her own if she is to write fiction),强调女人可以支配自己房间的重要性。实情是,每人都需要自己的房间,尤其男人亦需要自己的洞穴(Man cave)。
十九世纪末,美国教育小说家Horatio Alger的励志故事书《迪克的新衣——擦鞋童的成才之路》(Ragged Dick),主人翁迪克在穿上新衣服及得到客人慷慨给他的5美元后,他觉得要「迈向尊严生活的第一步」,本来每晚只在街头的一个箱子入睡,他改为搬家到一间公寓居住,他首次拥有自己的房间。
虽然房间破烂且衣柜充满划痕,但每周租金只是75美分(不到一美元)。一觉醒来,他觉得有个新开始:「拥有自己的房间和自己的床,才是值得尊敬的生活呀!」 由一间房开始,他决定要为未来「做一番事业」,因为他「必须要多赚钱才能付得起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