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物业衡量申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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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遗产物业衡量申按风险
(文汇报) 2019年1月11日
随着时代转变,立遗嘱已再不是禁忌话题。相反,现时大部分香港人都拥有不少财产,包括储蓄、物业、股票、珠宝等,立遗嘱可预早安排未来遗产去向,免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与争执,现在来剖析一下遗产物业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遗产在扣除死者的债务、税项、葬礼费用及遗产管理费用之后,要视乎死者有否在生前订立遗嘱(即称平安纸)而作出分配。如有遗嘱,将根据生前意愿分发财产。若然没有,财产会根据香港法例第73章的《无遗嘱者遗产条例》,以特定的遗产受益人次序作出分配,笼统来说次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当中分配可以非常繁复,例如已离婚、当中有人已离世等,建议详细情况最好谘询律师,在此不作多谈。

承继物业免印花税

试举例,假设死者生前全权拥有一个物业,并有订立遗嘱,物业将根据死者的意愿将物业分给指定的遗产受益人。但若然没有订立遗嘱,而死者配偶已故,物业将分配给四名子女,各拥四分之一业权。要注意,从遗产得来物业,无论受益人是否已有物业在手,亦可豁免缴付印花税。但若然将来想再置业,即使只有四分之一业权,该人亦须缴付15%印花税税款。因此,不少人倾向将物业出售或将业权归一。

如遗产受益人将业权归一,即当中三人将物业全部卖给剩余的一方,此举亦会视为物业买卖的一种,需要缴付相应之印花税。

留意联名物业权益

另一方面,若死者生前是以联名方式拥有物业,要留意业权是属於分权共有(Tenancyincommon)还是联权共有(Jointtenancy)。分权共有,即当其中一方身故,死者的业权将会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遗产受益人。相反,如物业属於联权共有,死者的权益将自动转移至其他在生的联权共有人中。

作为遗产物业受益人,务必要到银行办理转名手续,否则银行是不能赋予任何权力给继承人,当遗产物业完成所有手续及转名后,就可以按正常按揭程序办理物业贷款或出售物业。作为买家,如物色属於遗产物业,由於遗产问题比较复杂,数年后亦有可能出现争产、官司等情况,银行有可能不愿承造有关单位的按揭,买家要小心衡量风险。

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