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租管执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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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协:租管执法更重要
(文汇报) 2024年4月20日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向香港文汇报表示,昨日实施的《2024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赋权水务署可要求业主提供水费收据,或者付款纪录等资料和文件,对打击滥收费有一定帮助,但劏房问题环环相扣,滥收水费只是其中一环节,更重要是租管,惟租管条例实施以来,仅239宗因未依时提交租赁通知书的成功检控个案,相信原因是劏房租户怕业主报复而未有举报,建议特区政府为被赶离劏房的住户提供临时栖息处,让举报者无后顾之忧。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刘明)

倡为举报者提供临时安置

根据租管条例订明,首两年租约业主不得加租,首份租约届满后租客有优先权续租一次,加租上限为10%,条例并规定租客支付的水电费,不得超过账单总款额。不过,社协去年12月至今年1月调查显示,有三成受访租户过去两年被加租,六成租户的电费由业主另订,均高於电力公司的收费。

施丽珊昨日向香港文汇报表示,由於租管条例生效前签订的租约不受规管,故令业主有加租空间,有待旧租约完结后才受保障。同时,不少租客怕被业主报复未敢举报违规情况,削弱条例的成效,建议政府为举报业主遭赶走的租户提供临时安置处所。

租管条例生效至今,仅239宗业主未在规管租赁的租期开始后60日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而被成功检控,施丽珊认为检控数字过少,罚款金额的阻吓力不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

她坦言,个别租户不熟悉租管条例,业主也未必知悉,「部分业主可能在外地生活,交地产代理或亲友等出租单位,有关代理人可能不熟悉,未有向租客讲解其权益。」她建议特区政府加强对《水务设施(修订)条例》及租管条例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