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呃按揭案 陳詞完畢今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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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呃按揭案 陳詞完畢今日再訊
(東方) 2023年10月25日
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元。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已舉證完畢,代表陳凱港前同袍的律師作中段陳詞,指控方的證據薄弱,就該被告申請毋須答辯。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午再訊,屆時將決定案件是否表證成立。【本報訊】

被控夥前同袍騙2630萬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警務處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元月薪。令該兩間機構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元及480萬元。

據庭上透露,次被告汪浩毅申請毋須答辯的主要理據指,控方並無證據證明汪有參與陳凱港申請按揭貸款的事。即使汪知道陳的銀行月結單有記項顯示24.5萬元是從汪相關的出眾支付之月薪,並不代表汪知道陳以此事作詐騙。控方則指,環境證據顯示汪有份參與陳申請按揭。汪於錄影會面曾解釋,該20多萬元是陳投資出眾獲得的分紅。但控方指該些分紅一向是3個月發放一次,但在申請按揭時間改為一個月發放一次,發送的銀行戶口突由原本同時用作接收警隊薪金的戶口改為另一戶口。控方認為汪是詐騙計劃的重要一環且得悉計劃詳情。案件編號: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