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陳凱港涉串騙按揭 證人:被告胞弟於申請表曾轉換受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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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陳凱港涉串騙按揭 證人:被告胞弟於申請表曾轉換受聘公司
(東方) 2023年10月12日
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案件今(11日)於區院續審,控方續傳召財務公司職員作供。就陳凱港的胞弟於申請表中曾轉換受聘公司,職員指有留意此事,但對方的代理表示最初填錯了另一公司,他亦有讓其修改。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警務處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令該兩間機構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

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的客服經理馮兆麟被問到,為何陳凱港胞弟陳凱俊於按揭貸款申請表由最初受僱於出眾改為受顧於新凱。馮稱因替陳弟辦理申請的代理稱最初填錯了,而他亦有銀行月結單作證明,故他信立代理的說法並讓其修改。馮又確認他只收取了陳凱港的稅單作比對,並無收取陳弟的稅單,因他認為資料已經足夠。另外馮亦確認在整個申請中陳凱港均沒有披露他當時任職警司。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