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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美國佬加息速度會放慢,佢地冇條件一路講加息,自己知自己事,仲打貿易戰,美國大勢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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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nny |
2018-04-25 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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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有趣同有理! "將樓市分為兩個市場,一個是公營及資助房屋市場,另一個是自由買賣的私人物業市場,將便宜的貨留給香港人,高價的樓賣給外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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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經過10年的漫長上升期,應該到了下調之時,大家宜小心謹慎。??? 此人不是香港銀行家??? 應該是: 樓市經過15年的漫長上升期 ???
2003年是15年前底位, 2018年是高位應是已經上升15年??? 我的智力有限, 沒有銀行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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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在嘅政治環境,你走去大規模填海 ,剷平部分郊野公園,迫啲權貴嘔返啲康樂用途地出嚟及同地產開發商傾補地價,真係蚊都瞓、蛇都死! 而中短期之內的土地供應,政府唯有軟硬兼施同地產商商討( 官商合作),就是將佢哋手持的農地改變用途。我提議政府向發展商開出條件……
1 新界農地使用權以2047年為限,除非經過商討,全部收回。 2 發展商如果唔想血本無歸,可將旗下土地攞出嚟傾,政府暫時免收佢哋地價,畀佢哋發展房屋。 3 預先講定數,將來呢 D 單位其中一半或者六成要以發展成本加合理溢價賣畀政府,以便政府分配。 4 發展商起好嘅樓,政府將會徵收小業主合理地租,例如市值租金嘅三分之一。因為呢啲樓要交地租,因此每呎賣六七千蚊最多。 5 政府為咗照顧普羅大眾住屋的需求,咁就以成本價賣畀(真正)首次置業人士,地租盡量收少啲,例如係應課差餉租值嘅兩成。 6 這些楼只能自住不能出租。 7 發展商出售嗰啲係私人樓,你私人轉售無設限,但政府有「補貼」的五年之內不准買賣,而對像只限合資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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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20年來,小弟始終認為我呢個建議,係平衡所有持分者利益的方案。包括……
政府、地產發展商、小業主、首置人士、投資者、銀行、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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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向引刀‧土著‧自醉‧浪子‧阿井 說不 |
2018-04-25 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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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亮劍兄留言,對第一條建議有極大疑問? 1 新界農地使用權以2047年為限,除非經過商討,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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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界農地使用權以2047年為限,「除非經過商討」,全部收回……
香港所有土地,除咗中環聖約翰座堂所在地外,業主都係政府,呢家擁有業權嘅大小業主,其實都只係有使用權而矣,因此香港絕大部分業主,除咗太古城及西半山 某些楼係999年期之外,都要繳交地租。
無可否認基本法保障港人私有產權,但如果土地使用權屆滿,政府係有權睇情況向土地使用者批續租條件,例如海運大廈大業主九倉系,早幾年就正正因為土地使用權屆滿而要畀幾十億地租,新界土地擁有人,要是夠鐘冇可能會係例外。
當然政府為免擾民及製造危機,佢會慎重使用呢把尚方寶劍,我提出嘅方案就係使擁有農地者有條出路, 例如私人農地擁有人佢鍾意將塊耕地用嚟作其他用途,咁就要統一規劃及同政府商討,將呢啲地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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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向引刀‧土著‧自醉‧浪子‧阿井 說不 |
2018-04-25 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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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唯有軟硬兼施同地產商商討( 官商合作),就是將佢哋手持的農地改變用途。我提議政府向發展商開出條件……』
為何發展商持有的農地,要接受政府軟硬兼施(官商合作)而改變用途?新界鄉民持有的農地就唔提?
『例如私人農地擁有人佢鍾意將塊耕地用嚟作其他用途,咁就要統一規劃及同政府商討,將呢啲地續期。』
假如鄉民世代在持有的耕地上務農,而無意改變土地用途,2047年後就會被政府充公(收回),還是將呢啲地續期繼續耕作?
發展商持有的農地,就不可以作為調理農務系續期繼續耕作嗎?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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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向引刀‧土著‧自醉‧浪子‧阿井 說不 |
2018-04-25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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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唯有軟硬兼施同地產商商討( 官商合作),就是將佢哋手持的農地改變用途。我提議政府向發展商開出條件……』
為何發展商持有的農地,要接受政府軟硬兼施(官商合作)而改變用途?新界鄉民持有的農地就唔提?
『例如私人農地擁有人佢鍾意將塊耕地用嚟作其他用途,咁就要統一規劃及同政府商討,將呢啲地續期。』
假如鄉民世代在持有的耕地上務農,而無意改變土地用途,2047年後就會被政府充公(收回),還是將呢啲地續期繼續耕作?
發展商持有的農地,就不可以作為調理農務教學用途續期繼續示範耕作嗎?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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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收回可供建屋的農地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在小組計劃於月底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前,率先建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在私人發展商的農地儲備上興建房屋。有地產界人士形容公私營合作是「四贏」:發展商較政府快些開發土地,市民可以更快上樓、及以便宜價錢買屋,而政府可利用補地價收到的錢發展基建。
先評論「四贏」。發展商開發土地及興建房屋,無疑較政府須依足既定程序有效率和節省時間,而市民可以更快上樓也是事實。但觀乎在「港人港地」上,政府的地皮賣平了,發展商的樓卻愈賣愈貴的經驗,無人可以保證市民屆時可以從發展商上買到平樓(除非政府以公帑補貼)。至於說政府可用補地價的錢發展基建,政府最不缺乏的是錢,而且政府先收回農地,然後拿出來拍賣,一樣可有龐大收益。
理應保持中立的黃遠輝主席,是否知道政府發展新市鎮及興建大型公屋計劃,一貫採用及行之有效的模式是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不分階級)擁有的土地(不論多少),然後按規劃,把部分可建房屋或作工商用途的土地拿出來公開拍賣。其實在2012年6月,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亦公開表示,政府會以傳統新市鎮的收地模式,發展新界東北,而不採用公私營合作,避免公眾產生官商勾結的疑慮。
梁振英當選特首後,政府隨即更改東北發展模式,表示擁有4,000平方米土地的地主,可申請原址發展。政府一方面方便大地主改變農地的地契條款起樓,另一方面依法逼遷小村民,是導致一群熱血青年抗議無效後,衝擊立法會,今天身陷囹圄的主要原因。
理論上,公私營合作,只要地產商補足地價及在建屋其他細節上公平公正,可以不算官商勾結。但講現實,當幾乎全部可供發展的千頃農地都在4個地產商手裡,其中一個更佔當中一半時,一般市民憑甚麼相信政府官員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及有足夠專業能力與財雄勢大的地產商商討細節,維護公眾利益?再說,今天巿民對政府的信任度甚低,在政府信任的建制人士中,恐怕找不到一個像以前利國偉或鍾士元般,讓市民信任能夠公道地負責一個獨立機制去處理公私營合作產生的利益衝突問題。已表態支持公私營合作的黃遠輝或行會召集人陳智思可以取得市民的信任嗎?
希望做了特首的林鄭月娥回歸她2012年時的初心,以合法合理,又一向被市民接受的收地方式,發展可供建屋的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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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已經大政府將南生圍劃作生態保育用途, 你冇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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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ohnny |
2018-04-26 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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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生話分開兩個市埸是好好,河水不犯井水,私樓由得你炒,炒爆炒濃負資產係閣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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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危機再現 |
2018-04-26 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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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環境未必加好多息,中美顧住打貿易戰,經濟雙方都受損,冇條件大幅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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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al70 |
2018-05-01 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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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咩理由? 放寬境外人士買樓的買家印花稅,由徵收樓價30%減為8.5%,與香港人同步。
大6客肯比税,收佢100%税都嫌小。
香港就算再填海,开少少效野公園起楼,都未夠滿足大陸I0几亿人中1%買搂。仲要放宽?
大肚婆床位,當年5夠用,咩原因? 當年奶粉搶贵,咩原因?一系药房用牙膏賣奶粉,一系水客買晒,5系大6政府限带2罐入境,香港BB飲豆酱就有。
大6人来港買楼,一系設限额,抽中有權買。 一系再加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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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樓市分為兩個市場,一個是公營及資助房屋市場,另一個是自由買賣的私人物業市場,將便宜的貨留給香港人,高價的樓賣給外地客
既然諗住分2个市场, 高价同低价,即系私楼少左,已經僧多粥少, 即系買私楼都系香港人權利優先。
这个5系咩本土派,而系只须13亿中0.1%的大6人,即130万人来香港買楼,香港有冇甘多地起樓先?
内地甘多地都要限購港人,内地人買楼,何况小小的香港?
大6人比代理好高佣?
即然高价賣比大6人,税点解仲要减到8.5? 佢地有冇香港3星身份征?冇?一年有几多(小時)系香港住? 有冇做過强積金? 乜都冇,即系抄,仲减税来仲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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