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与「廖先生」约会被刊登 周星驰循报章确认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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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凤与「廖先生」约会被刊登 周星驰循报章确认分手
(东方) 2020年11月24日
艺人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逾8,000万元投资分成案,于昨天继续在高院作供。于表示,她於2009年已经常与周争吵,并曾提过分开,他们至2010年3月正式分手。惟周却指,他於同年7月看到报章报道于与一名「廖先生」约会,他们关系才正式终结,而于今次兴讼是为向新男友证明他们已一刀两断。于已作供完毕,预计周於明天出庭作供。

称周母曾闯入 于换「天比高」门锁

周的大律师盘问于时指称,周与于於2010年4月仍未分手,周曾让于与她的母亲暂住「天比高」大宅两个月,但於同年6月或7月时,周的姊姊到天比高时,却发现于把门锁换掉,屋内更有人自称三合会,须召警到场处理。于就此回应时表示,她当时只知有警察来过,但不知事件详情,而当时屋内的人是她聘用的保安,周的母亲之前曾闯入屋内并毁坏她的东西,故有需要换锁和请保安看屋。

于承认,在上述报警事件后,她与周的共同朋友,即菱电发展的胡亮明曾安排一次三人电话通话,她在那次通话中向周痛哭道歉。不过,她是为与周相处过程中的不同事情道歉,而非为搬入天比高后向周逼迫致歉。

于表示,「天比高」大宅於2009年底已大致装修完成,周更曾在该屋开派对,招待城中地产大亨,仿似将该屋当成示范单位推销。她最初向周追讨「天比高」的投资分成,周只反覆表示:「未卖点畀你?」周后来才改口否认有法律责任付钱。在追讨过程中,周曾表示如她有经济问题,可以给她1,000万元,并确有支付该笔款项给她,但她觉得周似乎当她乞求似的,令她感到恶心。她认为周说「未卖点畀你」,已等於承认有付款责任,只待将楼卖出后便会付钱。

案件编号:HCA 1584/2012, HCA 1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