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变质 沦套丁生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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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丁屋政策变质 沦套丁生财工具
(东方) 2020年10月23日
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支持发展新市镇,港英政府在一九七二年实施「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即所谓的丁屋政策,直至九七年后,政策仍一直沿用。此政策原本是让新界人安居乐业的善政,惟发展至今,政策变质,套丁行为不绝於耳,丁屋被人用来牟取私利,违反政策原意。

於丁屋政策之下,年满十八岁,父系源自一八九八年为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一生人只有一次可向地政总署申请,在其所属乡村内的合适土地建造一幢不超过三层,并且不得高於约八米,有盖面积则不得超过七百平方尺的小型屋宇自住,毋须向政府补地价。

本土研究社两年前发表新界套丁研究报告,指本港至少有近万幢丁屋疑似以套丁方式兴建,占四万多幢丁屋的四分一。本报亦发现,地政总署近十年批出逾四千宗批准撤销转让限制,被质疑是纵容原居民牟利。
在二○一五年,十一名原居民和发展商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是政府首次就套丁提告。但本土研究社认为案件欠缺阻吓性,套丁情况仍然持续,政府需负上一定责任,包括政府早年规范丁屋转让、容许「飞丁」、丁屋拆伙等宽松措施,至○七年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更剔除原居民申请丁屋时,需表明不将丁屋转售的声明,令套丁非刑事化,导致情况急剧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