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亮话:物业买卖中的「权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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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楼市亮话:物业买卖中的「权力游戏」
(文汇报) 2020年3月30日
纪惠集团行政总裁 汤文亮

今次的话题特别一些,是有关权力。很多年以前很多人问我,有买家说卖给他的人并不是业主,能否这样?我说是可以的,因为法律上他是一个买家就可以。

另外有业主跟我说,他把物业卖给别人,那人竟然将他的物业卖走了,这是否合法? 我也说这是合法的。

香港就是有这个情况出现,用一个过渡形式,这个不是业主,是用一个确认人的形式做买卖。「Confirmor」即是确认人,买楼的时候经纪会说这是一件「摸货」,「摸货」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业主一定要卖走这个物业,因为物业的交易中,最新的买家并不是直接同业主交易,而是同确认人交易,确认人只要是按时间给钱,这个确认一定会将物业卖给他,就算业主想不卖也不可以,因为他的损失会很大,可能要赔偿两人的损失。

买「摸货」需「做功课」

至於买「摸货」都会有危险性,如果买一个「摸货」的上一手的业主有很多欠债,或者被钉契不能够再买卖,如果要成交,首先要将这个物业赎回,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在购买这些物业的时候,一定要查察清楚他的欠债有多少,否则当买了之后便要还清欠债,最后可能连自己下的订金也没有了,因为被别人扣起了,买卖一定要请教律师。

今次最主要就是说买卖物业的时候,要留意你的主动权。业主想卖楼,假设物业打算1,000万元买出,某一个买家觉得这1,000万元很合理,但他希望便宜一点,要求减20万元,认为对业主来说1,000万元已可以接受,再减2%也不是大问题,但我会说这是有问题。

因为不是关乎业主,而是关乎主动权,因为业主开价1,000万元,如果你接受1,000万元,主动权便在你的一方,你可以买或者可以不买。但是当你还价980万元的时候,主动权便会给回业主,980万元他就可以决定不卖给你,最后物业升值,买家就心痛早知当时不要求减价,所以主动权就在这里。

把握主动权莫因小失大

相反地 ,有个买家向业主出价1,000万元买一个物业,业主原本对1,000万元已经很满意,但希望加价20万元,至1,020万元,这样就将主动权由业主转了给买家,但买家只接受1,000万元,1,020万元则不接受,原本可以很顺利将物业卖出,变成最后交易失败,所以大家买卖物业的时候,最重要就是心里有个银码,价钱到你心目中的银码后便要考虑,不要为了少许利益错失了一个机会。当然,错失机会未必好或者未必不好,这是主动权的问题,无论买「摸货」或其他也好,一定要注重权力的问题,并不是说跟人勾心斗角,而是不要轻易将你手上的权力放弃。

当然有些人说,业主开价1,000万元,他希望可以减价多一些,减至800万元、减20%,这不妨试一下,业主愿意便没有问题,为200万元或20%放弃这个主动权,跟为2%放弃这个主动权,是天与地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