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胞弟騙2000萬按貸 下周四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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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胞弟騙2000萬按貸 下周四判刑
(東方) 2021年3月4日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胞弟蘇錦威,於2014年至2015年任職法律文員期間,訛稱獲客戶授權,利用客戶的物業申請兩筆按揭合共2,000萬元的貸款。財務公司被「拖數」向業主提出民事索償,蘇錦威為應付官司,再使用假文件代業主聘請律師,最終要靠胞姊出錢「冚數」。蘇錦威早前被裁定欺詐、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洗黑錢共4罪項罪名成立,而協助他接收貸款的前同事亦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區院法官勞潔儀昨天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判刑,兩名被告繼續還押候懲。

兩名被告依次為蘇錦威(44歲)及蘇潤餘(52歲),兩人於案發時在梁家樂律師行分別任職法律文員及法律行政人員。蘇錦威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罪成,他另與蘇潤餘同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

胞姊出錢冚數 訟費利息未解決

辯方昨天求情指,蘇錦威只是用錯方法借款,沒有意圖永久剝奪他人財產,他在警方未展開調查前已向其中一間財務公司歸還1,000萬元;至於另一筆1,000萬元貸款,在債主入稟追討後,蘇錦威目前已還清本金,尚餘訟費及利息金額爭議未解決。

辯方又為蘇錦威呈交7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控方證人、律師梁家樂撰寫,梁稱讚蘇錦威的工作表現良好,相信他犯案只是單一事件,與其本性不符;而蘇錦威在自撰的求情信中深表悔意,表示願意接受應得的懲罰。

至於次被告蘇潤餘,辯方強調他「超級好人」及樂於助人,他犯案亦是有違其本性。

案情指,2014年期間,當時在梁家樂律師行工作的蘇錦威,有份處理一宗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物業的交易,他未經業主同意將物業先後抵押給兩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

兩公司之後均被拖欠還款,分別入稟高院追款,甚至登門向業主查問。最終蘇錦威帶同銀行本票給其中一間財務公司的律師,稱要代業主贖回按揭,但本票卻由蘇錦威胞姊蘇潔兒持有的公司發出。兩名被告於2016年被廉署拘捕。案件編號:DCCC 4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