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租期太短 團體倡延長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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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房租期太短 團體倡延長年期
(文匯報) 2021年12月4日
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建議再額外提供5,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令整體供應在未來幾年可增至2萬個單位,但一項針對劏房戶的調查顯示,逾七成受訪劏房戶認為,增加5,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是杯水車薪,亦有超過八成七受訪者認為,過渡性房屋的租住期僅兩三年,「租期太短,之後不論搬上樓或搬返去劏房單位,都係盞搞。」劏房戶促請政府將過渡屋的租約延長至他們成功「上樓」為止。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於上月14日至28日期間,調查劏房戶對增建5,000個過渡性房屋的意見和期望,最後共收回201份有效問卷,當中七成的受訪家庭正輪候公屋,近三成受訪者輪候4至6年,超過兩成人輪候6至8年。

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選擇入住過渡性房屋成為劏房戶快速改善居住環境的臨時解決方案,雖然施政報告建議額外提供5,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但由於大部分過渡屋的租住期為兩年,只有小部分可按年續租一年,但最多只能租住3年,租約屆滿後若仍未分配到公屋,大部分住戶只能返回劏房市場租屋。

今次調查也有超過八成七受訪者認為,過渡性房屋的租約時間太短,未能配合公屋時間表,亦有六成五受訪者盼望過渡性房屋的租住期可續租至他們獲分配公屋為止。

住在油尖旺劏房的好姐輪候公屋7年,好姐因為腳患行動不便,但目前住無電梯的唐樓,每日走8層樓,居住環境又欠佳,但業主拒絕維修,「剛入住時單位有鋼筋外露問題,我自付幾萬蚊進行維修。」好姐最近嘗試申請原區附近的過渡性房屋,但租住期僅兩年,有機會在租約屆滿後要重新搬屋,「上屋搬下屋唔見一籮穀」,她認為不合理。

入住九龍過渡性房屋逾一年的76歲劉先生認為,該計劃的原意雖好,但兩年租約屆滿後或要遷出,「上唔到樓又點算?現時仲有大約8個月要交回單位,暫時未有聽過任何安置安排,非常擔心。究竟有沒有善後、搬遷費呢?我由80呎劏房搬到現時300呎過渡屋單位,入住前添置了新傢俬,日後搬回劏房傢俬係咪要棄置?」

聯席建議,政府延長過渡性房屋租住期,以及提供安置或支援予未能上樓的劏房戶,並應考慮過渡屋項目的配套設施問題,長遠需要增加公屋興建量,解決基層住屋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