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土豪鑿路再揭官商勾結 私隱擋箭牌護神秘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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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西貢土豪鑿路再揭官商勾結 私隱擋箭牌護神秘丁屋
(東方) 2020年10月23日
西貢霸地愈揭愈臭,大環村非法鑿路事件只屬冰山一角,本報再接獲讀者爆料,揭發同區相思灣村有人非法於綠化地帶上違建道路,規劃署逾一年仍未執法,惟執法後有人無視被控,繼續擴建有關道路,疑有人先斬後奏,非法修路後再借勢發展;同時上址更出現無合約完成證明書(俗稱滿意紙)的「神秘丁屋」,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對方初時卻以私隱為由拒絕交代,惟及後終「跪低」,承認該屋無滿意紙,遭立法會議員狠批部門以私隱作擋箭牌,為土豪建屋作保護傘。關注團體直斥部門處理違規行為反應慢又欠跟進,造成多種問題,當中恐涉官商勾結,相關部門甚至廉政公署必須嚴肅處理。

該條長逾百米的違建道路設於相思灣村及下洋村的交界,原屬綠化地帶,有人開發一條泥路,近年被人用混凝土鋪出一條「水泥路」。今年七月記者前往查證時,道路被黃泥水覆蓋,疑有人非法鑿路遭揭發後,以泥土覆蓋混凝土,圖掩人耳目。及後記者向地政總署及規劃署一再追問,規劃署於十月六日回覆,稱當日已對有關土地擁有人提出檢控。

但及後當局並未採取措施或圍封有關道路,記者三日後再往上址查看,發現該路原封不動,更有擴建迹象。相較記者七月到訪,該路一端出入口明顯被擴闊,兩旁雜草亦被剷除,沿路泥土亦見有被挖的痕迹,而附近則放置多間疑似工地辦公室的貨櫃屋,並停泊大型挖泥車,似是配合擴建工程,直至昨日仍有大型挖泥車在上址動土。

此外,該路盡頭建有一間三層高白色神秘丁屋,外表簇新,惟內裏欠缺裝修,部分大門玻璃窗破裂,似是丟空多時。據悉該丁屋並未取得地政總署發出滿意紙,記者查閱有關土地登記冊未見有相關紀錄,而該屋業主為黃子洋。據悉黃在該區有許多發展項目,而○九年向該署申請進入政府土地,以便進行建造該屋工程,翌年獲該署批准,限定工程要在一一年六月一日前完成。而根據地契,丁屋完成後兩周內,黃需知會該署,以發出滿意紙。但記者查閱有關土地登記冊,卻未發現該署發出滿意紙的紀錄,只有一○年,該署批准黃進入政府土地以便建屋,之後再無下文。記者昨下午三時向該署查詢,兩小時後該署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是否已發滿意紙,惟最終在晚上八時,該署終承認未有對該屋發出滿意紙。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指,地政總署不應濫用「私隱」作擋箭牌而拒絕回應傳媒查詢,因傳媒並非查問有關土地及建築物的特別資料,只是詢問建築物是否符合土地條例,該署有責任正面回應,「咩都話私隱,咁以後市民同傳媒問政府部門,佢哋咩都唔使答。」他表示市民有知情權並期待社會具透明度,政府部門不應事事以私隱為由拒絕回覆,尤其與公眾利益有關之事。
議員尹兆堅認為,這不是私隱理由,而是事實問題,有沒有發滿意紙應向公眾交代,不能以私隱為擋箭牌。他質疑地政總署做法有官商勾結、私相授受之嫌,「為甚麼要替人掩藏事實呢?」如此做法為破壞公開資料的慣例。

「幕後可能涉及官商勾結,其實廉政公署都要介入調查!」「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部門得悉問題,拖延逾年仍未執法,涉及嚴重失職,甚至把關不力,當中恐涉及一些不為人知的勾結,相信廉署及申訴專員公署需主動介入,調查箇中原因 。王又稱,上址為不可建屋的綠化地帶,惟卻違建道路屬破壞環境,失去保育原意;該路當中涉及官地,但部門執法仍懶懶閒,實為管治不足。他補充,「套丁」問題更是遍地開花,失去為原居提供房屋的原意,涉及嚴重社會問題。

規劃署發言人稱,該署一九年八月巡查發現該路違例發展,同年十一月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違例填土工程,並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於今年二月前把該土地恢復原狀。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倘不遵照通知書規定辦理,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逾期每日另處罰款五萬元,而第二次定罪,最高可罰一百萬元,及每日另處罰款十萬元。該署於十月六日已對有關土地擁有人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