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施政報告】工廈可變過渡屋解居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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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施政報告】工廈可變過渡屋解居困
(文匯報) 2018年10月11日
免補價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 運房局一站式支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公營房屋供應不足,不少正輪候公屋的基層人士被迫屈就「貴、細、擠」的生活環境。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重新推出活化工廈措施,容許工廈業主免補價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政府並會彈性處理相關的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包括豁免部分《建築物條例》規定。同時,新計劃會要求業主將10%樓面面積出租予文化、藝術、創意產業等用途。

根據政府數據顯示,先前的活化工廈計劃,至今批出合共124宗改裝整幢舊工廈及重建工廈的申請。林鄭月娥在昨日的施政報告中表示,經檢討成效後,政府決定重啟工廈活化計劃,加入改裝整幢工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

10%樓面須作文藝創意產業

在新活化工廈計劃之下,地政總署將於限時3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改裝位於「商業」、「商貿」及「工業」地帶內樓齡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廈,作符合規劃的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但就加入額外條件:申請者須在完成改裝後,將10%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包括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社區設施如年輕人工作空間等。

政府消息人士說,新計劃不會管制業主租金水平,但不擔心業主會收貴租,因為租金太高會令單位無法租出,業主就不符合指定用途的樓面面積要求,故新計劃反而能減低工廈單位的租金。

施政報告並提出,容許工廈業主免補價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業主如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

特區政府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運房局轄下的專責小組,將就民間推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

可設共用廚房 廁所無窗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關的工廈必須整幢進行改裝,以符合今天的消防標準,但可以豁免《建築物條例》部分規定,例如現行條例下住宅單位中必須有廚房,工廈過渡屋單位可豁免此限,改為設立共用廚房,而廁所亦可以沒有窗;若房間沒有窗,則需提供有窗的公共空間作補償。

消息人士坦言,將工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毋須通過規劃程序,但每5年要向政府申請許可,而將工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回報定必低於其他用途,確實需要有「良心業主」。

放寬市區工廈非住地積比

同時,為推動業主重建工廈,新計劃將容許位於主要市區及新市鎮非「住宅」地帶內的工廈重建項目,可放寬最高核准非住宅用地積比率,上限為20%;但個別申請須在限時3年內向城規會提出,並須在獲批後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契約修訂。發展局稍後會宣佈措施的具體內容,並在今年年底開始陸續實施。

施政報告亦提及部分工廈業權分散,業主未必能於短期內就改裝整幢及重建工廈達成共識,政府會推出多項措施善用工廈資源,包括於初步為5年的設定期限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讓符合規劃要求的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不用另行申請地契豁免及繳交豁免費的情況下,可於現時工廈個別單位內運作。但消息人士指出,在新措施下,租戶不可引入大量人流或用作表演場地。

新三招活化工廈

1. 限時3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改裝樓齡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廈,作符合規劃的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但加入額外條件,申請者須將10%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

2. 在位於主要市區和新市鎮的非「住宅」地帶內,容許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放寬最高核准非住宅用地積比率,上限為20%。

3. 容許活化工廈可提供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

資料來源:2018施政報告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岑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