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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比较满意的文章选集(1003)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0年9月22日
地政总署的错失责任,卸无可卸(2)

(原文发表於20169月22) 

对於申诉专员公署的批评,地政总署署长宁汉豪917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回应,过去并非所有霸占官地个案都可成功申请短期租约,成功率只有约六成,获批个案须符合特定条件,但她强调,地政总署人员面对违法问题,并非「坐着」不工作,而是一直处理着不同个案。而基於资源所限,难定期主动巡查。对公署就地政总署处理占地情况不理想建议设立惩罚性收费,她回应说非常接受这些建议,并承认部门处理个案时,不够当机立断,认同在审批「非法占用官地规范化」期间不应暂缓执管行动。 

申诉专员公署要求地政署尽忠职守,「若发现有人占地,可根据相关条例采取土地管制行动,在纠正期限届满后接管相关土地上的财产或构筑物;对於违契业主,可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例如收回土地」,地政总署把违规情况规范化,公署认为那其实是变相容许占地及违契者藉申请短期租约或短期豁免地契条款来逃避惩罚,占地及违契者提出申请完全是「零成本」,地政署变相鼓励及纵容「先斩后奏」,甚至「先斩不奏」,令问题不断恶化,公署因此不认同违契规范化。万一要规范化,公署认为地政署应该向占地及违契者课以(巨额)「暂准费」(宁汉豪口中的惩罚性收费),以防止有人拖延地政署的执管行动。宁汉豪对公署的回应,避重就轻,公署的主要批评在於地政署没有执行主动巡查监管的方针及提升执管行动(对违法占地或违契者按法处分)的效率,宁汉豪则强调过去只容许六成占地及违契者获得申请短期租约。换言之,宁淡化了公署的主要批评并为那四成不获批准的申请居功。 

「基於资源所限,难定期主动巡查」?政府有的是钱,有钱自然有人,缺甚么资源?地政署上下工作人员,缺的是一颗尽忠职守的心及某些必需的工作能力! 

宁汉豪轻描淡写地承认部门在处理个案时不够当机立断。大家可还记得地政署是怎样贻误军机吗?他们纵容霸占官地20年或以上有之,搁置申请9年,令官地一直被人非法占用图利有之,处理短租申请平均要1319个月有之,最长需46个月完成有之,不批准的个案竟长达52个月。宁汉豪半带歉意的「不够当机立断」,认错的诚意足够吗? 

对於已批出短期租约的横洲官地,宁汉豪指出当中分为20个租约租出,每块土地由数十至过千平方米不等,租金由数千至数十万元,而租金的追溯期暂时由今年二月开始计算,但相信有官地在二月前已被占用,署方正在搜证,之后再处理相关租金。 

「相信有官地在(今年)二月前已被占用」,好个二月前,前到甚么时候?没有明确、具体说明,可能是20年或以上呀!过去长期不管,现在才开始「搜证,之后再处理相关租金」,是否迟了一点?! 

对於姚松炎及舆论建议废除接受非法霸占官地规范化,直接将土地围起,不应租予占用人。宁汉豪指出,部分官地夹杂在私人地段中间,其他人难以到达,亦难以招标,政府短期内不会发展,但纵然这类土地暂时无用,是否都要被围封?社会是否应该讨论处理被霸占官地的方法? 

姚松炎等人建议废除非法霸占官地规范化,直接将土地围起,不租予占用人,是坚持原则,与申诉专员的潜见解不谋而合。不废除而贪图那远低於市值的租金,是鼓励违法霸占或违契占用官地,利少弊多,智者不取。再说,姚松炎已提议政府可透过换地将细小、分散和难以到达的棕地集中起来,以方便公开招标出租给公众,这是可行的方法,为何地政署不好好参详借用? 

宁汉豪又表示,对於候任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批评土地发展问题涉及「官商乡黑」感到心痛。她提出,署方去年批出约80个规范化申请,当中亦有小农户多年占用官地的个案,当时政府欲把相关土地公开招标,却因占用者是农户而受外界质疑。 

「官商乡黑」,施诸地政署上下员工身上,罪名是过大一点。他们只是颟顸无能、疏忽职守、贻误军机和辜负了香港广大市民的信任和期望。给他们天大的胆子,恐怕亦没有这个勇气和权力去「官商乡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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