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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比较满意的文章选集(832)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0年3月31日
「特首超然论」,目的何在?(5)
 
(原文发表於2015年10月3日)
 

「特首超然论」的弦外之音(续)

 

4.       三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不等同於三权分立,三权独立行使权力,亦不等同於三权分立。既然不是三权分立,三权之间,是一种甚么关系?是相互配合为主,相互制衡为副的关系!(个人认为,张在这方面的弦外之音,说得白些,是三权合作;说得更白,在行政主导下,立法及司法二权该扮演配合行政权的角色。)

 

为何发出弦外之音?

 

上述的弦外之音,当然不会无的放矢,矢的箭靶在哪里?张晓明发言的尾声点了题:

 

『从现实的角度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在实际运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顺畅的情况,特别是在特别行政区内部的权力运行中有时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比如,立法会内的「拉布」现象过度、过滥也会影响到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作。导致目前行政主导体制运作不到位、不够顺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很明显,张晓明(及背后的中央)对香港政府政治体制在实际运作的一些不畅顺,特别是一些矛盾和摩擦(例如过度、过滥的「拉布」),导致行政主导体制运作的不到位、不顺畅很感不满,极欲改变这种不利特首施政的状况。

 

虽说是极其不满,张晓明说话还算是委婉及意犹未尽。观乎他同时及重复提醒立法会及法院二权要配合特首为代表的行政权,他不满当然不限於立法会,对法院的某些不配合,他肯定亦有不满,只是没有明言;他对立法会的不满,肯定不仅止於过度、过滥的「拉布」,但举一例就不再详列其他而已。

 

在「第三,行政管理权相对於立法权处於主导地位」中,张晓明的讲话提及行政权对立法权主导的文字有662字,一字都没有提及司法权;在「第四,行政权与立法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司法独立」中,张晓明的讲话,提及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制约和配合,有348字。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制约和配合,一个字也没提及,只用124字论及「司法独立」。

 

这说明,张晓明(及中央)对立法会的不满(当然是因为立法会泛民议员对特首施政的掣肘)远远多於法院。

 

张晓明(及中央)对立法会及法院可能还有哪些不满?我估计最低限度包括:立法会泛民议员为反对而反对,老是扯历届特首及问责官员的后腿;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政策,泛民议员老是站在抨击、反对及阻挠一边;问责官员推行自己负责范筹的各式政策,特别是有关政制、房地产,教育、劳工、运输、经济,泛民议员时常(有时甚至联合外间社团里应外合地)抨击、反对及阻挠有关政策的推行及实施;法院对泛民的司法覆核申请和判案,处理似乎过於宽松,申请动辄获批,判案的胜率高於一半;法官对破坏社会秩序的市民,判案亦每每过於宽松,以至建制派支持者批评之为,警方拉人,法官放人。

 

先敬后罚,中央隐藏的可能后著

 

我两年前已断言,中央对港白皮书的发表,意味著它日后对港的政策会愈来愈收紧。张晓明今次的讲话,是对立法会泛民议员及法官措辞温和的警醒,如果他们日后较长时间仍不改辕换辙,对行政机构多些配合,不排除中央会采取较严厉的反制政策/措施,例如全力部署在日后的区议会、立法会议席选举中,将泛民候选人扫地出门;对现有《基本法》释法,甚至修改;收紧提出司法覆核的权利,防止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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