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厅,有客人突然无厘头话玩一夜情是很危险,冇上文下理,大家都唔知点答,原来客人话,最近有一对新相识网友,初次见面便饮到烂醉如泥,继而共渡春宵,但后来女方告男方强奸,因为在不知情下,竟然有两个人与她一起共渡春宵,客人问老板信不信女方不知情。
老板话唔敢答,因为唔知道双方的供词,又冇相关法律常识,但无论如何,今次那两位男士一定很麻烦,玩一夜情玩出祸,如果判男方强奸罪成,以后玩一夜情之前就要问清楚女方是否愿意,最好多多少少都要畀一些钱,有钱银交收,应该告唔入强奸,今次如果告强奸罪不成,亦不是男仔可以肆无忌惮玩一夜情,就算今次告唔入,同样事件,下一次就会告得入,因为法官会认为已经有前科,所以,男方在玩一夜情之前应该徵得女方同意,老板问我有冇玩一夜情,我话知道一夜情好玩,但玩完就知错,就算唔俾女方告强奸,佢走嚟公司就够麻烦,不过话时话,我有一个朋友玩一夜情,最后竟然结婚,到现在仍然很恩爱,所以话世事无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