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门读中学时,有一次作业是去法庭听审,并不是一般案件,而是杀人案件,最后被告被判罪名成立,但澳门没有死刑,极其量是判充军去地扪18年,在堂上,被告的母亲大叫大喊,并且话法官,检控官,执法人员是会有报应,我听到之后毛骨悚然,如果真的是有报应,法官等又应该如何处理,我相信法官早已有类似经验,於是对被告人的母亲讲,他也相信报应,并且相信今日的判罪就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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