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美国参议院快速一致通过「香港民主及人权法案」。我大跌眼镜之余,一定要讲讲这条法案对香港以及对美国影响,很多人会觉得很奇怪,这条法案只会对香港有不利影响,怎可能对美国有影响。老实说,这条法案对一般香港人影响不大,只是对那些有多少资产,以美国为最后的根据地的人才有影响。因为美国政府随时可以用「民权法」来没收香港人在美国的资产。当这条法案在美国参众两院进行表决通过时,不少香港人突然醒觉,这条民权法案与我们激烈反对的「逃犯条例」极之相似。我们虽然令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条例,但最后反而令到美国政府推出「香港民主及人权法案」,令到美国政府可以长臂管治,会不会是前门郤虎,后门进狼。或者,民权法是逃犯条例美国版。
今次是年轻的社运人士要求美国政府推出有关法案,大家都知道这是送羊入虎口,自动要求美国长臂管治。所以,即使通过亦见不到有大肆庆祝活动,大家亦不否认这条法案对一些香港人有不利影响,但同时亦警剔了未被影响的香港人。如果没有必要都唔好在美国买楼或者其他美国基金产品,因为美国政府随时可以因为资产拥有者违犯民权法而没收他们的资产。在这条法递上参众两院表决时,不少打算在美国买楼的香港人转移到其他国家买楼。英国应该是最受惠的国家,如果只是香港人有此举动,对美国根本没有影响。但这个世界上有不知几多在人权及民主的排名比香港低很多的国家,不过他们的国民很有钱,见到美国可以随时以民权法没收香港人在美国的资产,试问他们是否够胆在美国投资?买美国政府债券,甚至静静地取回在美国的投资,或者将存款转离美国。所以,我认为这条民权法对美国影响大於香港,特朗普有机会不会签署这条法案,甚至利用这条法案作为与中国在贸易战的筹备,即使特朗普签署又如何?既来之,则安之。主动权又不在我们手上,唯有顶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