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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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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式单位宜真不宜假
梁隼
2021年4月11日

  发展商会把一些相连单位包装成特式单位,这类单位比普通单位贵一些。如果自己买两个相连单位打通成为一个特式单位,又是否行得通?

  买超过一个单位再改装成自制相连单位,除非是早年买落的,否则就会未见官先打三百大板!因为在现时的税制下,买入第二个单位是要交15%从价印花税,还未计算其他费用如经纪佣金、律师费等费用都是两个单位逐个计算,可谓一阔三大。如果两个单位都要做按揭,第二个单位申请按揭时的按揭成数会被下降10%,而且两个单位都要由同一银行承做按揭。

  就算成功买入两个单位,根据平面图两个单位的相连位置不属於主力墙,也不一定代表两个单位可以打通。首先要把两个单位打通,是需要向屋字署入则申请改建,然而能否申请成功,就不是单凭两户之间的墙不是主力墙作为唯一考虑依据。

  其中有可能被考虑的因素有几项,如果物业是一些「限尺盘」,即物业要有指定数量和指定面积,例如长实的红磡屋苑「悦目」,单位数量不可少於170伙,单位实用面积由377-431尺,如果自行入则打通,整个项目的单位数量就会减少,可能会令到单位数量少於规定的,也会出现一个单位面积增加至超出批地条款要求。

  如果单位设有环保露台或工作平台,相连后的标准单位会变成有两个露台,但整体单位数量减少,这样做又会令屋苑的获豁免地积比率下降,令到物业的地积比超出上限。

  就算没有以上规例所限,也要视乎大厦公契有没有把单位相连的墙身列为公共地方,如果属於公共地方的话,就不能拆除打通。另外不少新落成大厦的公契已写明单位间格不可改动,无疑是把自制相连单位的想法「落闸」。

  把两个标准单位打通成相连单位的难度甚高,如果真的不够住的话,不如买一个大一点的单位,会比较方便和化算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