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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991)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2020年9月10日
大禍將臨,理智投票才可避過此劫(1)

(原文發表於20169月1)

惟智者能以小事大

 

大家聽過「以小事大」這個故事嗎?

 

齊宣王問曰:

 

 「交鄰國,有道乎?」 

 

孟子對曰: 

「有。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句踐事吳。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 

(齊宣王問道:「同鄰國交往有甚麼原則嗎?」孟子答道:「有。祇有仁人能以大國的地位侍奉小國,所以商湯曾侍奉葛國,文王曾侍奉昆夷。祇有聰明的人能以小國的地位侍奉大國,所以周太王曾侍奉獯鬻,勾踐曾侍奉吳國。能以大國地位侍奉小國的,是樂於聽從天命的人;能以小國地位侍奉大國的,是畏懼天命的人。樂於聽從天命的能安定天下,畏懼天命的能保住他的國家。」)

祇要將上述「鄰國」、「大」改為「中央」,「國」及「小」改為「地方(香港)」,兩千多年前孟子的話,對香港該怎樣處理和中央的關係,十分有啟發性。

 

唯有有智慧及懂得謹小慎微地尊重、服從及禮數週到地服侍中央,地方才可以保持高度自治、繁榮穩定!

 

芬蘭、新加坡的典例

 

二次大戰後,目睹東歐各國淪為蘇聯衛星國,芬蘭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芬蘭人明白不能指望西方,而單獨再打一仗亦結局可料。

 

芬蘭精英遂走全新路線:「巴錫基維主義」(PaasikiviDoctrine,巴錫基維是製定這政策的芬蘭總統),即學者歸類的「芬蘭化」。芬蘭承認自己屬於蘇聯勢力範圍,確保外交政策不違背蘇聯國家利益,以換取蘇聯不在芬蘭搞破壞、侵略,保存國內民主。因此,芬蘭不參加北約,和西方關係疏離,基本上站在蘇聯一邊,成了蘇聯和西方溝通的窗口。美蘇破冰的赫爾辛基會議就是在芬蘭召開。

 

為確保芬蘭「不成為歐美的反蘇基地」,芬蘭內政上也自我審查。媒體不能傳播反蘇意識,反蘇電影禁播,反蘇書籍被圖書館移除。這是「尊重」蘇聯,但也是防止蘇聯以「苦肉計」製造事端。芬蘭有不少親蘇政客,在蘇聯利益可能受損時就提出警告;要是選出強烈反蘇領袖,蘇方會公然施壓,芬蘭最終都屈服。這種關係到蘇聯解體及芬蘭加入歐盟後才告終。

 

新加坡處於馬來西亞及印尼兩個強鄰旁邊,關係極為敏感,李光耀這個強人,生性好鬥,對付異己絕不手軟,喜歡說狠話,不怕跟人對著幹,但李光耀言論無論怎樣目無餘子,都盡量不開罪馬印兩國;他在拉攏西方強國扶持,容許美艦在當地補給時,又憑藉身為華人傑出領袖的條件,與海峽兩岸高層都保持良好關係,務實走其「亞洲價值觀」的獨特路線;就一個蕞爾小國而言,李光耀在外交領域的務實圓融,平衡著各種友好關係,利用一切有利因素,為新加坡爭取到最大空間,確保了國家安全,在穩定環境中大力發展經濟。

 

上述的兩個事例,說明小國在大國的夾縫中求生,都必須發揮以小事大的智慧,讓大國接受小國的存在,並賦與發展空間。以小事大的最重要前提,是小國不去挑釁大國,勿讓大國感到不舒服,能這樣做,小國在大國之側生存的情況才會出現。所謂小國不去挑釁大國,不光要求小國政府不以言行挑釁,還要求小國的民間和在野政黨不去挑釁。

 

改土歸流是中央統治邊陲源遠流長的政策

 

明朝的疆域有1,100萬平方公里,直接統治的祇有兩京十三行省400多萬平方公里,分佈在邊疆的700萬平方公里屬於羈縻統治的地區,由中央政府委任少數民族首領(土豪、土司)代為統治,中央政府不設行政管理機構。某些土司甚至設於貴州、湖南、雲南等行省之內。

 

到了清朝,國土面積大大擴張,達到1,300萬平方公里。蒙古、新疆、東北和俄羅斯遠東大片土地都屬於清朝管轄的範圍。邊疆地方土豪就不僅僅是雲貴地區的土司了:新疆的叫伯克;蒙古的叫扎薩克,爵位有汗、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與滿州貴族的爵位一樣;西藏的達賴、班禪和噶廈政府;東北地區的羈縻衛所土官等。名稱與統治方式、土豪的權力與對中央政府的義務等都有所不同。體現的是清朝政府熟練的一國多制統治理念和手段。但在中華帝國大一統的思想底下,土司制度歸根結柢祇是一種權宜的、過渡性的自治制度。

 

清雍正二年,鑑於土司成為獨立小王國日益普遍,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沒能得到真正的貫徹,雲貴、廣西總督上疏請求全面改土歸流。雲貴川桂大大小小數百土司,要麼乖乖交出政權,接受朝廷委任的流官治理,要麼拚力抵抗,大軍壓境下投降被殺捕,最後的結局都是一樣:直接管治權回歸中央(歸流)。多次戰役,死亡數十萬人,不可謂不慘烈。不過數年間,全國土司大部分被廢除(改土),改土歸流大功告成。 

 

「改土歸流」統治政策源遠流長(嚴格的說,不是明清以來形成,而是秦漢以來),它的形成,有內在的歷史原因,有其漢族民族性和獨特國情。我相信,在未來的歲月,無論是一國多制還是一國兩制,無論在國內的不同自治區還是香港,「改土歸流」仍將是中央管治邊陲地區的主流政策,「高度自治」恐怕僅能是一個臨時、過渡性的制度。

 

港人不知感恩,屢犯逆鱗,完全不懂以小事大

 

「高度自治」可以維持多久,與自治區人民對國家的效忠、順從程度和使用(說利用亦無不可)價值的大小等因素成正比。回歸已20年的香港,還有多少時間可待?現今的香港,大部份市民(特別是80後、90後的年輕人)對國家的效忠和順從,江河日下,香港在政經上對國家的貢獻,更是今非昔比。可以預期,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必要時甚至由暗裏走向明面)未來將會愈來愈緊,「高度自治」應該不會延續50年那麼長久。

 

明清以來的歷史證明,改土歸流是常態,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土」的特例,是權宜的,回到「流」才是無可避免的大趨勢。從蒙、藏、疆及雲貴各地自治區在解放後不久就全面「改土歸流」去看,中共中央是明清以來執行「改土歸流」最快速最果斷的政府。它居然肯給香港50年高度自治,那真是皇恩浩蕩。可惜的是,不讀歷史的大部份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從不感恩。

 

回歸20年,特區政府基本上臣服於中央,但香港人心多未回歸,近年激進泛民政黨、本土派及港獨與中央對著幹的事,愈來愈多,愈演愈烈。弱勢的特區政府無能控制局面,遏制激進泛民政黨、本土派和港獨對大陸的挑釁,客觀上就是香港經常挑釁大陸。不難看出,本土派及港獨愈見猖獗,就愈加速中央下決心回到「改土歸流」的傳統管治邊陲地區政策。從另一個角度看,你說中央愈有藉口結束一國兩制而回到一國一制並改土歸流亦無不可。

 

熟讀歷史,你自然不敢做任何事或說任何話,令中央痛下上述決心或有上述藉口改土歸流,提早結束一國兩制。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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