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領展與保障基層應妥善處理兩相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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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領展與保障基層應妥善處理兩相兼顧
(文匯報) 2019年2月11日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及工聯會麥美娟兩名立法會議員,聯合透過私人條例草案規管領展,建議採取限制租金升幅等措施,協助公共屋邨商場的小商戶得以持續經營。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恪守自由市場原則,是香港吸引外資的優勢所在,立法直接干預私人企業運作,議題敏感,茲事體大,需小心處理。但同時,領展的經營範圍涉及重大民生,其重利輕義的經營手法,備受爭議,政府不能完全對領展束手無策,須採取必要的規管,保障基層市民的利益。

領展的商場、停車場原本附有照顧基層的社會責任,但售予領展後,被多次轉手炒賣牟利,違背了公共屋邨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的建設初衷,市民對領展經營手法的不滿存在多時,特首林鄭月娥亦曾形容領展問題是香港民生問題的「三座大山」之一。可惜政府遲遲未有相應的規管,此次有立法會議員出手,計劃以私人條例草案立法規管領展,儘管條例成功通過的門檻較高,但亦反映有相當部分民意認同,處理領展問題不能一拖再拖。

政府之所以未有對領展作出規管,相信是顧及其敏感性和複雜性。特首林鄭月娥曾指出,領展上市後有不少後遺症,但要以尊重知識產權的方法解決問題。領展的前身領匯,經過公開合法的途徑、用真金白銀購入房委會的資產,然後成為上市公司,政府非領展的大股東,難以直接干預領展的運作。

本港連續25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具有高度自由、高度開放和高度國際化的鮮明特點,這是香港吸引外來投資的最大優勢;本港又是法治社會,尊重合約精神。若貿然立法規管特定公司,難免令國際社會產生不良觀感,以為本港將改變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則,此例一開,以後可朝令夕改,外資擔憂利益難保,來港或要慎重其事。

雖然,本港重視自由市場規律,希望通過供求關係、競爭機制的自發調節來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但當市場機制自動調節失靈,不能正常運轉,並且影響到公眾利益時,政府就不能置之不理,必須進行必要的、直接或間接的干預。

房委會在2005年將多個公共屋邨商場、街市及停車場拆售予領展,之後租金連年飆升、小商戶被逼遷的非議從此不絕於耳。資料顯示,領展轄下商場及街市每平方呎的平均每月租金由2005年時25.4 元升至2017年的58.9元,累計升幅達132%,遠高於私人樓宇72.8% 的升幅,不少服務地區多年的小店先後結業,商場內店舖變成以大型連鎖店為主,市民的購物選擇減少,且要付出更高的價錢。

事實反映,領展轄下的資產與公屋市民的利益息息相關,而領展財大氣粗,擁有壟斷地位,過分追求最大經營利益,忽略照顧基層市民的責任,政府、立法會議員都有責任敦促領展作出適當平衡,承擔企業的社會責任。

事實上,香港政府對關係社會、民生的公用事業,一向都有規管或調控。政府投資興建大量公屋,目的就是打破地產商壟斷,抑制樓價,促進地產商之間的競爭;政府與兩電簽有利潤管制協議,巴士、電車、渡輸等公共交通加價,都要經行政會議審批。領展雖是上市公司,但亦涉及公用事業,應該如其他公用事業一樣,受到一視同仁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