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揭三角买楼关系 冯程夫妇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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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揭三角买楼关系 冯程夫妇有优惠
(东方) 2019年5月22日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丈夫、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在政府任职期间涉收取赌王何鸿燊三太的胞妹陈婉玉利益,控方昨传召地产公司及单位交易的双方律师作供,令三角买楼关系曝光。当时是由陈婉玉睇楼,冯永业是临约买家,而程淑仪就是最终业主。冯更被视为熟客,获代理佣金减半优惠,而陈介绍的律师在律师费上给了程「一个好特别嘅折扣」。

涉案的半山雍景台交易,由地产代理利嘉阁负责。该公司高级联席董事何明高昨供称,根据当时的文件,陈婉玉先於○四年九月廿三日签「睇楼纸」,但五日后签临时买卖合约时,买家变成冯永业,冯同日亦签了同一个单位的另一张睇楼纸。何续指,在该项交易中买家本来要支付的佣金为十万零二千元,但根据负责的代理交回的报告显示,冯最终支付的佣金为五万一千元,获得五折优惠。

陈获授权代冯签买楼临约

报告上理由一项则写上「业主不到价及买家是熟客」,但冯永业要到○五年一月中才开支票付佣。何又指,临约上买家一栏本来写上了名字,但之后被涂去,手写上冯永业的名字,买家签名一栏则为陈婉玉所签,旁边用英文手写上「代冯永业……」字眼。

何明高强调,涂改临约上的买家名称其实并非罕见,可能是代理写错字,又或买家想改单位持有人,代理没带多一份或纯粹懒得由头写过,都可能就此涂改。而替人签临约亦有可能,并说∶「如果买家不方便出现,便可授权他人代签。」他强调所有改动代签,只要得到买卖双方同意便可。

而在该交易中代表卖家的律师卢铭恒则指,在准备正式买卖合约期间,收到一份提名契,临约中的买家冯永业,提名程淑仪作为业主,故此在○四年十月十二日签署正式买卖合约的为程淑仪。卢坦言,不知道文件中冯永业及程淑仪的关系,亦不会过问,但他表示如买家在按揭上会遇到问题,亦会出现用提名契方式更改业主的情况。

冯涉收受利益及行为失当

至於代表买家一方的律师哈永豪则供称,他不认识冯永业,只是一天陈婉玉打电话给他说「有个朋友想买个物业」,叫他帮手处理。他坦言收到临约时,根本没留意是陈婉玉代买家签名,并说∶「反正未到签正式合约都仲可以改。」

他不记得是否有直接接触过冯或程,在交易完成后,律师楼便收到程的支票,支付约三百万元尾数连杂费律师费。他未有明言当时所收的律师费数额,虽然冯程二人都是新客户,但他笑言在律师费上给了程折扣,还强调∶「系一个好特别嘅折扣」。

五十五岁的冯永业,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而六十三岁的陈婉玉则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案件编号:DCCC 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