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签约即欠租 公司被追近200万

新闻资讯 > 负面新闻 返回
浏览人次 : 5727
负面新闻
上月签约即欠租 公司被追近200万
(东方) 2018年5月15日
一间在香港注册公司於上月底与业主签约,以每月近二百万元租用港岛寿山村道三间独立屋,租约原本为期三年,但该间公司在签约后便没有如期交租。业主昨入禀高等法院,向该间公司及其两名担保人追讨至少近二百万元欠租、其他损失的索偿并要求收楼。

原告入禀收回3独立屋

原告新港投资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WFC Holding Limited以及持内地护照的袁毅强和港人符伟乐。

入禀状透露,原告与首被告於上月廿七日签署协议,把原告名下在寿山村道的三间独立屋,连同三个按摩浴池和六个车位,出租予首被告作为高级私人家庭住所之用。租约追溯至今年三月二日生效,为期三年,袁和符则是租约担保人。

租约上列明,首被告要在每月的一号交租,若迟了十天未交租,原告有权随时收回单位。入禀状指,首被告在本月一号未有交租,拖欠原告本月的租金约一百九十三万元。由於首被告在十天限期届满当日,即本月十一日仍然未交租,原告於是兴讼处理。

案件编号:HCA109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