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瞒已婚呃190万房津房贷 警队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恐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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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件瞒已婚呃190万房津房贷 警队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恐判囚
(东方) 2018年2月13日
曾传出是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大热人选、但因卷入刑事案现已被停职的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被揭发在廿多年前隐瞒其配偶曾接受房屋福利,又在申请表格上虚报自己是单身,藉此误导政府向他批出共逾一百九十万元的房屋贷款及津贴。黄早前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虚假文件罪,案件昨於东区法院再讯时,黄承认控罪,获准保释至三月五日待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始判刑,裁判官强调各种判刑均有可能。

五十八岁被告黄振球,报称香港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被控在九七年九月八日使用一份「有关公务员/其配偶已享用的房屋福利及与房屋有关连福利的声明书」,而该文件是对其主事人有利害关系,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或错误陈述,即他指称本人是单身,意图用以误导政府。

妻获发公司贷款置业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八一年加入当时的皇家香港警队(现称香港警务处),而在九七年案发时他任警队的电讯工程师,符合资格参加居所资助计划,惟被告於九七年九月八日,在向库务署呈交的一份申请表格上虚报自己是单身,隐瞒了他在九四年已与妻子高绮媚在美国结婚;并隐瞒其在滙丰银行任职的妻子,早在九三年已获滙丰发放低息贷款,并以她个人名义置业。此举违反了政府规定,即公务员及其配偶不得在同一时间领取超过一项房屋福利,不论该福利是由政府或私人雇主提供。

曾购海怡半岛再转售

被告在九七年的申请中成功获批约卅一万二千元的首期贷款,及近一百六十三万元的房屋资助津贴,以购入元朗朗晴居的单位;而被告与妻结婚前、即在九三年四月时,亦曾成功向库务署申请首期贷款及房屋资助,以购入鸭脷洲海怡半岛一单位,该单位於九六年十二月售出。

被告在○三年六月已偿还所有首期贷款;被告在一六年六月被廉署拘捕后,警诫下承认在表格上虚报单身及隐瞒妻子获得的房屋福利。

案件编号:ESCC 11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