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领展与保障基层应妥善处理两相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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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管领展与保障基层应妥善处理两相兼顾
(文汇报) 2019年2月11日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及工联会麦美娟两名立法会议员,联合透过私人条例草案规管领展,建议采取限制租金升幅等措施,协助公共屋邨商场的小商户得以持续经营。香港作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恪守自由市场原则,是香港吸引外资的优势所在,立法直接干预私人企业运作,议题敏感,兹事体大,需小心处理。但同时,领展的经营范围涉及重大民生,其重利轻义的经营手法,备受争议,政府不能完全对领展束手无策,须采取必要的规管,保障基层市民的利益。

领展的商场、停车场原本附有照顾基层的社会责任,但售予领展后,被多次转手炒卖牟利,违背了公共屋邨商场、街市及停车场的建设初衷,市民对领展经营手法的不满存在多时,特首林郑月娥亦曾形容领展问题是香港民生问题的「三座大山」之一。可惜政府迟迟未有相应的规管,此次有立法会议员出手,计划以私人条例草案立法规管领展,尽管条例成功通过的门槛较高,但亦反映有相当部分民意认同,处理领展问题不能一拖再拖。

政府之所以未有对领展作出规管,相信是顾及其敏感性和复杂性。特首林郑月娥曾指出,领展上市后有不少后遗症,但要以尊重知识产权的方法解决问题。领展的前身领汇,经过公开合法的途径、用真金白银购入房委会的资产,然后成为上市公司,政府非领展的大股东,难以直接干预领展的运作。

本港连续25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具有高度自由、高度开放和高度国际化的鲜明特点,这是香港吸引外来投资的最大优势;本港又是法治社会,尊重合约精神。若贸然立法规管特定公司,难免令国际社会产生不良观感,以为本港将改变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此例一开,以后可朝令夕改,外资担忧利益难保,来港或要慎重其事。

虽然,本港重视自由市场规律,希望通过供求关系、竞争机制的自发调节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当市场机制自动调节失灵,不能正常运转,并且影响到公众利益时,政府就不能置之不理,必须进行必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干预。

房委会在2005年将多个公共屋邨商场、街市及停车场拆售予领展,之后租金连年飙升、小商户被逼迁的非议从此不绝於耳。资料显示,领展辖下商场及街市每平方尺的平均每月租金由2005年时25.4 元升至2017年的58.9元,累计升幅达132%,远高於私人楼宇72.8% 的升幅,不少服务地区多年的小店先后结业,商场内店铺变成以大型连锁店为主,市民的购物选择减少,且要付出更高的价钱。

事实反映,领展辖下的资产与公屋市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而领展财大气粗,拥有垄断地位,过分追求最大经营利益,忽略照顾基层市民的责任,政府、立法会议员都有责任敦促领展作出适当平衡,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香港政府对关系社会、民生的公用事业,一向都有规管或调控。政府投资兴建大量公屋,目的就是打破地产商垄断,抑制楼价,促进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政府与两电签有利润管制协议,巴士、电车、渡输等公共交通加价,都要经行政会议审批。领展虽是上市公司,但亦涉及公用事业,应该如其他公用事业一样,受到一视同仁的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