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施政报告】工厦可变过渡屋解居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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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施政报告】工厦可变过渡屋解居困
(文汇报) 2018年10月11日
免补价免收地契豁免书费用 运房局一站式支援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岑志刚)公营房屋供应不足,不少正轮候公屋的基层人士被迫屈就「贵、细、挤」的生活环境。特首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重新推出活化工厦措施,容许工厦业主免补价改装整幢工厦为过渡性房屋,鼓励业主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提供过渡性房屋给未获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层市民。政府并会弹性处理相关的规划及楼宇设计等规定,包括豁免部分《建筑物条例》规定。同时,新计划会要求业主将10%楼面面积出租予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等用途。

根据政府数据显示,先前的活化工厦计划,至今批出合共124宗改装整幢旧工厦及重建工厦的申请。林郑月娥在昨日的施政报告中表示,经检讨成效后,政府决定重启工厦活化计划,加入改装整幢工厦作过渡性房屋用途。

10%楼面须作文艺创意产业

在新活化工厦计划之下,地政总署将於限时3年内接受业主申请,改装位於「商业」、「商贸」及「工业」地带内楼龄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厦,作符合规划的用途,并免收地契豁免书费用,但就加入额外条件:申请者须在完成改装后,将10%楼面面积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包括文化、艺术、创意产业及社区设施如年轻人工作空间等。

政府消息人士说,新计划不会管制业主租金水平,但不担心业主会收贵租,因为租金太高会令单位无法租出,业主就不符合指定用途的楼面面积要求,故新计划反而能减低工厦单位的租金。

施政报告并提出,容许工厦业主免补价改装整幢工厦为过渡性房屋。业主如在改装后将整幢或部分楼层用作过渡性房屋,政府会弹性处理规划及楼宇设计等规定,并免收作过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书费用。

特区政府鼓励业主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提供过渡性房屋给未获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层市民。运房局辖下的专责小组,将就民间推动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一站式的统筹支援。

可设共用厨房 厕所无窗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关的工厦必须整幢进行改装,以符合今天的消防标准,但可以豁免《建筑物条例》部分规定,例如现行条例下住宅单位中必须有厨房,工厦过渡屋单位可豁免此限,改为设立共用厨房,而厕所亦可以没有窗;若房间没有窗,则需提供有窗的公共空间作补偿。

消息人士坦言,将工厦改装成过渡性房屋,毋须通过规划程序,但每5年要向政府申请许可,而将工厦改装成过渡性房屋,回报定必低於其他用途,确实需要有「良心业主」。

放宽市区工厦非住地积比

同时,为推动业主重建工厦,新计划将容许位於主要市区及新市镇非「住宅」地带内的工厦重建项目,可放宽最高核准非住宅用地积比率,上限为20%;但个别申请须在限时3年内向城规会提出,并须在获批后於指定时间内完成契约修订。发展局稍后会宣布措施的具体内容,并在今年年底开始陆续实施。

施政报告亦提及部分工厦业权分散,业主未必能於短期内就改装整幢及重建工厦达成共识,政府会推出多项措施善用工厦资源,包括於初步为5年的设定期限内,放宽申请地契豁免书,让符合规划要求的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不用另行申请地契豁免及缴交豁免费的情况下,可於现时工厦个别单位内运作。但消息人士指出,在新措施下,租户不可引入大量人流或用作表演场地。

新三招活化工厦

1. 限时3年内接受业主申请改装楼龄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厦,作符合规划的用途,并免收地契豁免书费用,但加入额外条件,申请者须将10%楼面面积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

2. 在位於主要市区和新市镇的非「住宅」地带内,容许相关工厦重建项目可放宽最高核准非住宅用地积比率,上限为20%。

3. 容许活化工厦可提供过渡性房屋,政府会弹性处理规划及楼宇设计等规定;鼓励业主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提供过渡性房屋给未获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层市民。

资料来源:2018施政报告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