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僭建豪宅经纪教路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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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套丁僭建豪宅经纪教路避责
(东方) 2018年7月11日
乡村式发展地带有价有市,僭建豪宅、「套丁」比比皆是。虽然早年有新界原居民因涉出售丁权被判监,但趁楼市炽热,大埔及元朗多处仍有乡村式发展土地放售,部分声称连丁权出售,经纪更教路避检控。同时,有乡地僭建逾万平方尺的花园「特色」大宅放售,即使表明不能承做按揭,仍不愁买家。地政总署证实部分建筑违契,可勒令清拆,法律界人士更称买卖丁权随时身陷囹圄,立法会议员斥地政总署监管不力,促加强巡查。

「我哋公司同个男丁签咗合同,会分期畀酬劳佢,唔使担心佢会失踪。」网上涌现乡村式发展用地的买卖广告,不少称可合作发展丁屋项目,记者早前联络大埔一间地产公司代理相约在附近「睇地」。该地段有一千三百平方尺,部分土地已进行平整工程,代理表示「丁」连地售七百万元,又称已获建屋牌照,随时可起楼,每层七百平方尺的丁屋建成后,还有六百平方尺花园。

有关代理不讳言市场对乡村式发展用地需求殷切,西贡有相若面积地皮索价一千四百万元。他续指,丁屋建筑费用约二百万元,总投资额约千万元,落成后首五年内转售须先补地价。

「高官都僭建啦 边会理」

他又教路如欲搭建温室等构筑物,只要四面墙皆为落地玻璃,将构筑物离地垫高,并在地政总署巡查时拆剩支架,就不会被控僭建,又指「高官都僭建啦,边会理你!」他透露,早前「套丁」案后,丁权供应骤减令丁价暴升。元朗另有地产代理透露,部分「靓地」丁权费用更可达九十万元。

乡村式发展地带乱象丛生,元朗八乡有地段上的豪华大宅以二千八百万元放售,建筑面积达一万二千平方尺,包括一幢三层主屋及一幢僭建平房,记者实地睇楼,大宅装潢豪华,正门设有大闸,偌大花园种有果树,又有锦鲤鱼池、凉亭及车房。三层高主屋每层面积约七百平方尺,顶层有玻璃屋,屋内多间套房及特大客厅;一层高的平房面积亦逾一千平方尺,同样装修典雅。

村民投诉 部门敷衍了事

「最多只可以做五百万按揭,得间主屋做到。」代理向记者暗示平房无法承做按揭,购入单位须一笔过付款二千二百万元,但至少已有两组买家出价。她称大宅为「特色屋」,买少见少,大宅连地皮一并出售,最快五个月交吉,转名手续由律师行办理。

不过,按照《八乡分区大纲图》,该大宅位於属乡村式发展地带三个地段,只有主屋位处一个地段持有丁屋门牌编号。村民透露非原居民业主将放置上址货柜吊走,兴建一层高平房,村民曾多番投诉,部门却敷衍了事,「投诉咗两年,地政净系话会深入调查。」

发假誓 或触犯串谋诈骗

律师谢天良解释,非原居民在乡村式发展地带不能申请兴建丁屋,涉嫌违反《建筑物条例》,当局有权发出清拆令要求业主纠正。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更指,购买涉嫌「套丁」物业有风险,因男丁建屋时需要宣誓,若他发布虚假讯息而隐瞒该丁屋出售予他人的事实,有机会触犯串谋诈骗罪,而出钱购入丁地的业主,亦会被视为串谋,最高可被判监十四年。

元朗区区议员兼立法会议员梁志祥批评,新界有地产公司将违法僭建村屋出售、协助安排「套丁」情况普遍,不知情买家随时误堕法网,蒙受损失。梁续指,港府在「土地大辩论」提出将丁地发展密度进一步提高,担心滥用情况加剧。

地政总署发言人证实,八乡有关大宅,除了主屋获批兴建外,涉事三个地段均有未经批准而又非已登记的寮屋构筑物,包括平房位处的地段,该署已向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纠正违契情况,否则会采取进一步执管行动。屋宇署发言人指,涉事一层高的平房面积超逾《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的豁免标准,属於首轮取缔目标,该署会向业主发出清拆命令,勒令清拆该僭建物。

图/文: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