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當住宅劏密密規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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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商廈當住宅劏密密規違
(東方) 2017年8月17日
商廈違規當住宅放租,專吼上班族。工廈劏房遭嚴打,但商廈改裝住宅出租卻儼如「無王管」,在網上不乏以「寫字樓」為名的租盤,單位內設備卻與住宅無異,租金卻比同區住宅便宜。有地產經紀聲稱商廈出租作住宅存在多年,更大拍心口政府部門多年來甚少巡查,雖然屋宇署證實批准建築圖則只作辦公室用途,但晚上卻有人在煮食留宿。據估計目前有近萬個類似單位,有法律界人士表明,業主若違反批准建築圖則及入伙紙所列明的用途,最嚴重更可被屋宇署收回有關單位,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加強規管,長遠應增加住宅供應量。

主攻上班族 稱有人住近廿年

「寫字樓用途,有裝修。」租屋網站的一個中環商廈租盤廣告中,單位描述與一般寫字樓相若,但圖片中卻有睡床、衣櫃及雪櫃等住宅家具。上月,記者佯裝租客相約一名女地產經紀睇樓,該單位位於中環安和里一幢約四十年樓齡的商廈,約四百多平方呎單位內有獨立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經紀不諱言大部分單位「屬商業契,但實作住宅用途」,直指政府部門一直以來甚少巡查,「基本上佢(業主)都係整好晒畀你住,上一手都係用嚟住。」

她直指該幢商廈近日翻新,同幢有至少三個單位作住宅出租,包括該中層單位及連天台的頂層單位,主攻附近上班族及外籍人士,租金約一萬四千元起。她更透露有菲籍租客於該大廈合租單位作倉庫,並居住近二十年。

記者亦發現該幢商廈晚上不少單位燈火通明,有外籍人士通宵逗留,其單位內設有餐桌等家具,又傳出飯菜香味,但對於是否居於上址,她卻異常迴避,迅即掩門並關上鐵閘。惟翻查該大廈入伙紙及公契,一至五樓單位只作寫字樓及非住宅用途。

中上環不乏同類商廈改裝的住宅租盤,其中在上環永樂街一幢八層高商業大廈內,亦有單位作住宅用途出租,低層單位連平台約六百多平方呎,設有獨立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月租約二萬五千元。「住就可以試吓傾到兩萬二千蚊租,因為無咩風險!」地產經紀表示,該單位一向出租作住宅,廚房已設電磁爐,平台亦有前租客遺下的燒烤爐,但因是商業大廈,晚上會關大閘;單位業主亦比較屬意作住宅出租。不過,記者翻查該大廈入伙紙,列明一至七樓每層四個寫字樓單位,只作非住宅用途。

有地產業人士估計,全港有近萬個商廈單位違規被改裝成住宅用途,作出租或買賣,部分更改裝成劏房出租。

屋宇署:各樓層屬辦公室用途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黃漢成表示,中、上環乙級及丙級商廈呎租約二十至三十元,四百至六百平方呎商廈單位月租約一萬二千元至一萬八千元,而同區四百平方呎住宅平均月租就約二萬四千元,不排除有業主以商廈出租作住宅用途,以賺取更高租金回報。他又指商廈管理模式較工廈嚴格,且位處交通便利,增加單位吸引力。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根據批准建築圖則,上述兩幢商廈除地下為商舖用途外,其餘樓層均為辦公室用途。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業主違反入伙紙或批准建築圖則所列明的用途,又未曾入則申請,屋宇署可聯合地政總署等政府部門作刑事檢控,違例者可判處監禁及罰款,最嚴重更可收回有關單位。

經紀稱倘遇舉報 憂牽連甚廣

記者及後表明身份向涉事地產經紀查詢,她承認有關單位租盤可以住人,但強調是業主放盤,她只是代理,又指有關大廈有多個類似放盤,若有人舉報,恐牽連甚廣。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