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百科

居屋历史 (房委会)

房委会资助置业计划

香港房屋委员会(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房委会 ”)过去曾推出多个资助置业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公屋),以及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置贷计划)等。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兴建公屋的数量。1978年,为达到居民拥有居所的目标,房委会推出居屋计划,首批居屋包括悦丽苑、顺致苑、山翠苑、俊民苑、渔晖苑及穗禾苑。1997年设立居屋第二市场,公屋居民透过交回公屋单位,可免补地价购买居屋。

1997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协助居住在租住公屋的家庭以负担得来的价钱购买其现居单位。1998年,租置计划第一期推出,其后共推出六期。

2003年推出置业资助贷款计划,为合资格人士提供置业资助,房委会及房协亦可以经由此计划收回租住公屋单位,重新编配予有需要的家庭。不过,房委会在完成对计划的检讨工作后,已於2004年终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