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論壇
登入名稱
密碼
頁數:
公屋不能炒三大理由
瀏覽人次:7708    回應:0

公屋不能炒三大理由

 

何濼生

(東方) 2017年11月14日

內地樓市炒風熾熱,國家主席早前在內地十九大會議重申:「屋是要來住的,不是要來炒的。」對於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好像不可思議。

房屋是一種資產,資產價格在自由市場自然有起有跌,對於斥巨資買樓的人,不可能不考慮升跌。然而,對於無能力買樓的人,或要長期捱貴租,但租金長期更有可觀的升幅,「屋是要來住的,不是要來炒的」實在非常中聽。

比這樣更中聽的,是有經濟學者提出的:「應該讓更多人分享樓宇增值帶來的財富增長」。團結香港基金最近建議公屋,可以不連地價的成本價賣給租客,他日租客若果要轉售,只須以原來地價補還地價,買入單位至售出期間的地價升值毋須補回。

建議獲得社會熱議。大抵公屋居民都表示支持;雖然有團體關注往後出租公屋的建築量會否減少,而改以綠置居或首置居形式推出,迄今反對「出售公屋、共享增值」的聲音並不多。

納稅人及輪候隊伍受累

筆者則認為對公屋而言,「屋是要來住的,不是要來炒的」這個說法十分正確也十分重要。

筆者認為,香港毋須干預私樓的自由買賣,並且一直反對自二○一○年起逐步引入乃至加強的額外印花稅、買方印花稅、第二個物業適用的較高印花稅等。不過,筆者認為:公屋應該堅持只能用來住,而萬萬不能用來炒。

理由有三:第一,公屋租戶變成業主,以四百多萬元賣出「分享樓宇增值帶來的財富增長」,其實是坑害勤奮地「揼石仔」累積財富的納稅人。這些納稅人從來沒有享受過公屋福利,甚至其實多年來向政府庫房交稅,好讓公屋居民「住好啲,住平啲」。自己則「住差啲,住貴啲」,若干年後還要向交稅的受益人貢納巨資,讓他分享樓宇增值帶來的財富增長,實在非常不公。

第二,公屋租戶賺完平租,藉買入公屋單位再可賺樓價,吸引力實在非同小可,於是即使沒有資格申請的人也樂於變成有資格,沒有迫切改善居住環境的人士也加入輪候,結果是本來合資格和有迫切改善居住環境需要的人士,要輪得更久才可上樓。

出售單位難補回礙流轉

第三,房委會每賣出一個公屋單位,就少了一個可供輪候冊人士上樓的單位,要補回並不容易。事實上,地價多年來一直上升,意味着新建造公屋單位的社會成本亦一直上升。至於已經購入單位的原來公屋租戶,有大條道理等候更長的時間才補地價,原因是補價的實值會愈等愈小。由此可見,只要求原租客以購入時的地價去補地價,不一定會加快單位的流轉。

買賣倘無利 有助遏炒風

要公屋是只用來住不用來炒,最佳的辦法是:一)不讓買家擁有任何其他物業;二)只讓買家賣給合乎輪候公屋條件的家庭。如此落實,則買公屋將無利可圖,更迫使有能力、有興趣炒樓的人士視買公屋為畏途。

何濼生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公屋不能炒三大理由
頁數: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聲 明

所有議題/文章由其作者提供,大部份回應/留言是即時上載,少部份未註冊為會員的回應/留言會經我們的系統過濾,所有議題/文章/回應/ 留言/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地產資訊網(Property.hk)立場和觀點。由於本【地產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 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歡迎以留言或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admin@property.hk),我們有權刪除/堵截任何留言 (刪除/堵截留言前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本網站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