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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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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的權利和義務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7年7月28日

  我相信很多人有一點問號,就是香港地產為什麼這樣蓬勃,那麼多人投資物業,買樓收租,搞到政府要推出辣招壓止投資者,其實很簡單,投資香港物業不但安全,而且有實質回報,業主與租客均了解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並且遵守有關法律,當業主將物業租出,基本上是暫時放棄該物業使用權,但仍然擁有該物業業權,只要租客按合約時間表交租,業主是沒有權力收回該物業使用權,就算租客不按時交租,業主亦只可以用法律行動取回使用權以及追索損失,絕對不能強行取回使用權,甚至進入欠租的物業,法例對租客保障是相當足夠。

  租客要享用租用物業的使用權,首先是不要違反政府的契約,例如工商物業不能作住宅使用,並且要遵守大廈公契,以及準時交租,此外,不能轉租或者分租已租用的物業,除非得到業主同意,否則業主有權將物業收回並且追索損失,所以,業主如果有需要向租客租用部分已出租的物業,如果租客同意,業主當然是不會反對,這基本上不會成為問題。

  今次一地兩檢,國家向香港政府租用高鐵九龍總站四分一樓層是絕對符合香港的租務條例,香港政府首先要向國家申請將該四分一樓層租給國家,而國家又書面確認不反對,這四分一樓層便可以在符合香港租務法例之下實施一地兩檢,我覺得是合理合法,是解決一地兩檢的好辦法, 不同政見的人當然會提出一些他們認為是合理的理據,但如果他們熟悉香港租務條例,知道租客的權利和義務,就知道沒有什麼理據可以爭拗,勉強爭拗,損失的始終是租客,如果堅持不租回給業主,結果是業主在租約到期的時候便會全面收回,很簡單的道理。

租客的權利和義務
1. Ben
2017-07-28 09:14
在朋輩當中沒有人像博士/本人的想法,所以覺得自己是異類。睇完博士這一編,當來有這想法不只我一人。謝謝博士,
2. 打工仔 Andy
2017-07-28 09:18
其實 C 長講得有 d論盡!
不如話業主出租的頂層單位在50年不變租約期内, 不包括天台的使用權, 業主留返天台自用, 天台的一切由業主決定!

可能會有 d 租客不滿, 係又如何 ?
唔滿意可以過主, 
這個單位租金收入只佔業主整體的2% 請租客自重 ! 
3. 真真薯片
2017-07-28 09:36
咁多人追問高鐵站可唔可以上fb, 其實正苦大方d話 “唔得” 咪得攞, 兜咩者兜

做雞唔係問題, 光明正大就得, 又要做雞又要攞貞節牌坊, 就係問題
4. 腥港人
2017-07-28 09:46
租唔係問題,問題係租左個單位唔可以行使自己嘅法律,呢個係治外法權嘅問題,即係大陸租左香港人地方,都唔需要有刑事檢控權。英/法、美/加嘅一地兩檢都唔需要,點解香港需要呢?
5. 真真薯片
2017-07-28 09:59
橫琴行咩法例?
6. 香港土著
2017-07-28 09:59
Andy兄,你的言論好有土豪feel. 件事重點係施法執法權問題,唔好講到純粹業主租客咁啦.
7. 香港土著
2017-07-28 10:02
袁國強已經講得7架啦,仲要喺佢篤屎上面雕花... 哈哈...
8. 香港土著
2017-07-28 10:06
照博士理論,大陸機構只應該在九龍做指定出入境相關工作。
9. 打工仔 Andy
2017-07-28 10:08
土著兄

小弟都係跟人口水尾姐! 不要见怪, 呵呵 !
10. 十一哥
2017-07-28 10:12
政府蠢到比個鼻人牽住、跟住反民説法走、莫非政府中真係有奸細  ? ? ? 明知反對動機邊關法律事、根本就係想炒反香港…再劍指中國、根本係敵我矛盾、阿爺~香港幾時都唔係業主~租客關係 ! 香港衹係中國嘅一個特別行政區、注意…衹係行政、界線全由阿爺定義、傾就人情~唔傾吹得我漲 !

漢奸…用錢收買嘅(組織者)…一切睇錢…不存忠心…無大礙 !
           用意識形態收伏嘅(年青人)…就要當心嘞 ! ! ! 毀之不              忍、留之後患無窮。




13. 真真薯片
2017-07-28 10:38
其實租出既地行咩法例, 完全由阿爺話事, 佢甚至可以話行返香港法例, 容許香港政府部門係佢地方執法, 阿爺只係執行大陸出入境法例就得, 有咩挑戰就人大釋法屈機

從阿爺想係租界行咩法例, 可以睇到阿爺有咩部署, 不過有咩部署都好, 大家只可以接受, 最多睇下買咩樓會值錢d, 定係沽樓移民, 都係閣下既自由, 但係反對高鐵就不切實際
14. 自我陶醉
2017-07-28 10:47
我與業主協議一世租用一個三房單位,業主突然話因單位管理原因,需要收回一間房自用,每月減免三分之一租金,變相係交番租俾我。若然我同意將單位一部份出租回業主當然冇問題,問題係我僱用的一個管家,在未得我同意下,承諾將房間租給業主,到底他有這個權嗎? 

個人認為一地兩檢的問題在於:
1. 香港的租約是否屬於永續性或隱含着這個永續協議? 若然有中央是否有權像一般樓宇一樣在約滿後單方面收回單位?
2. 香港政府到底是租客,還是租客委託的代理人? 若租客和這個代理人有不同意見時,又該如何處理?

15. 自我陶醉
2017-07-28 11:13
第二個問題係施法管轄權:
香港人租地後,在一國兩制下行香港法律,中國在租用租客土地後,是否應該行香港法律? 會否變成以前的九龍城寨,香港境內但法律管唔到嘅地區?

16. tang
2017-07-28 11:17
但係基本法好似大廈公契咁, 業主租客都應該要遵守, 但一地兩檢就唔係呢回事.
17. 十一哥
2017-07-28 12:04
  英國佬走咗頭啦!阿爺收番哂業權嘞、之後邊個代表過香港人租地 ? 特首都係阿爺祝福㗎 ! 真係宿醉未醒…


18. 毒心計
2017-07-28 12:08
同業主簽五十年租約,有人到期唔想續約想逆權侵佔,味玩大佢囉!業主有心好言相向,又話交租又話收工就即走開工先出現,畀足面租客,一班逆賊夾市民租客做人質,迫業主就範又法律又管轄權,三分顏色上大紅,岸狗人質仲當逆賊代理人神咁拜!班精算屍計來計去,為拗而拗攞着數,租期到就一拍兩散害人害物!
19. 中國杏良
2017-07-28 12:13
都係一張30年期租約,之後都係地主話事
20. 鳥5
2017-07-28 12:32
情同理,個人覺得件事对香港整体是否有利(包括未來),如果有,(法理亦有理據配合)。。。但如租出(用途)对香港有害,先置要(对抗)啫!。。今次件事本質对香港發展有利呀!深圳湾甘多年都冇乜事出呀!比着英國佬果時!直頭英國優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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