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論壇
登入名稱
密碼
頁數:
茶餐廳亂話(146)沒有糾紛的租務糾紛
瀏覽人次:23905    回應:16

茶餐廳亂話(146)沒有糾紛的租務糾紛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7年7月20日

  今早艷陽天,跑完步去到茶餐廳,老闆話現在做收租佬很難,我知道老闆在該區有幾個舖位,一向都是以低於市價的租金租予租戶,但似乎有部份租戶貪得無厭,在樓市形勢大好,那些租戶的生意又唔錯之下,竟然要求減租,新租金不及市值六成,在老闆考慮的時候,有租戶竟然向傳媒發放訊息,唔使講老闆就是無良業主,昨日有記者訪問老闆,了解真實情況之後感覺到被人利用,不過,他仍然會將事情如實報導,業主並不是要求高於市值租金,換句話說,是租客要求大幅低於市值租金,誰對誰錯,市民自己會判斷,其實,那些租客並不知道,當他們利用傳媒之後,業主更加不會讓步,傳媒亦不希望業主讓步,否則就會有很多租樓的人要求記者幫他們傾減租,正是有自唔在,攞苦嚟辛。

  我見老闆面帶憂愁,於是笑著話,做收租佬預咗被人話是無良業主,但很奇怪,有很多人喜歡買樓收租,毋須要擔心,如果市場上沒有獨立收租佬,租金由大地產商控制,一定貴到離曬譜,而且小租戶沒有反駁餘地,如果搵傳媒,就等住收律師信,他們應該多謝小業主,而非對傳媒控告小業主,我有足夠經驗,經傳媒傳播,他的舖位更加容易租出,老闆問我點知,今早已經有物業代理攞張offer嚟,租金比市值高些少,問我應唔應該簽,我話不知道,我問下網友。

茶餐廳亂話(146)沒有糾紛的租務糾紛
1. 引刀一快
2017-07-20 09:04
簽唔簽都要睇下租客質素。
2. Ban d
2017-07-20 09:24
簽 because old tenant no good.
3. 十一哥
2017-07-20 10:26
業主…租客…衹係生意關係、啱就埋位…而家喜歡煽情…乜都用回憶撻人、 餐廳咪又係想顧客單頭貴…貼士大…咁一定係好嘅…熟客…老主顧。


4. 煽情
2017-07-20 10:38

我屋企樓下間茶餐庭我食咗四十年,雖然佢一直都平過其他茶記,我最近又加咗人工,但我覺得佢都應該減價囉,結果佢不單止唔減,仲要維持早餐26蚊未計凍飲

唔知傳媒朋友可否寫一篇新聞稿,公開一下無良老闆不肯減價嘅黑幕,趕絶我地呢啲小市民去茶記食早餐嘅集體回憶呢?

我覺得老闆賺咁多錢,應該賺少啲,做生意唔係淨係講賺錢,仲要講社會責任嘛。茶記早餐唔係一個人嘅事,係香港人嘅集體回憶,我唔想呢個商業化嘅社會,搞到下一代連茶記係咩都唔知

#曲

5. 打工仔 Andy
2017-07-20 10:55
博士係良心業主人人都知 !
6. 凝風
2017-07-20 11:31
其實博士已經知道有宣傳效果~

作為收租佬~
尼張新約,我覺得唔應該簽,一簽左成交,全部人都知你為多少少錢趕人走,水洗唔清~
尼個找麻煩的租客,續約問題上,既唔加佢,更加唔減,要續要離,自便,時間到問題就解決。
起碼不為人口實,既然選了道義收租佬,賺多賺少,路已經選好。
7. 引刀一快
2017-07-20 11:40
同價的話係要俾原租戶優先權,玩嘢嘅人應該踢走喇。
8. 十一哥
2017-07-20 12:24
良心…用唔倒喺私人租務市場、價高者得…物競天擇、做生意各自盈虧…邊洗咁多同情、有前景嘅…不妨人情配合下、郁下爆響口…呢D租客比貴D都唔租比佢、免得嚕囌麻煩。


9. Desmond
2017-07-20 13:37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租給新租客。
10. 忠實者
2017-07-20 14:03
認同六樓凝風的看法
11. Oscar Lam
2017-07-20 14:14
博士,既然有人喜歡你間舖,又肯出市價,沒有理由不簽给他呀!
12. 秋水
2017-07-20 14:32
同意六樓看法,然而低市價嘅唔愁無租客,或者可選擇唔同佢續租,然後不加租用舊價租俾新租客。但有一點唔明,低市值4成,傳媒點解仲會覺得呢個係無良業主同有報導價值
13. 十郎
2017-07-20 15:32


      厚黑學李宗吾說:與人方便,即是與自己不便。

      新租金,未計支出的毛利是4%。做生意有賺更加會有蝕,大家都要承當風險,如果投資跌10%,收3年新租金,都補唔番。

14. 引刀一快
2017-07-20 15:39
To 九樓 Desmond兄

同意,D玩嘢嘅租客冇必要留,除非佢個檔口帶旺附近物業,咁就或者值得忍吓。

人貴乎誠信,當彼此已經失去信任同道義,繼續合作冇意思。
15. 凝風
2017-07-20 15:50
茶餐廳老闆和博士已經係另一境界:"人到無求品自高!"
尼個個正正係"新租金不及市值六成"的原因,我好同意博士講:"租客是收租佬米飯班主,不能惡言"。

1.簽新約!......租客講俾媒體唔真確既野,你將別人的謊言變成真實。
2.佢煩,你趕走佢!......租客講俾媒體話你迫走佢,事實上外人唔知你地點傾,外人、媒體睇都係業主唔岩咁。
3.只同意維持原租續租,俾返租客自己決定!.......茶餐廳老闆可以理直氣壯,既無加佢租,既有氣度續俾佢,答謝佢租左咁多年準時交租。目前現價,租客不可能搬,因為搬仲貴,佢一肯續租,謊言不攻自破!
16. 真真薯片
2017-07-20 17:30
原來如此
頁數: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聲 明

所有議題/文章由其作者提供,大部份回應/留言是即時上載,少部份未註冊為會員的回應/留言會經我們的系統過濾,所有議題/文章/回應/ 留言/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地產資訊網(Property.hk)立場和觀點。由於本【地產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 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歡迎以留言或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admin@property.hk),我們有權刪除/堵截任何留言 (刪除/堵截留言前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本網站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