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學上,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當社會出現不均情況,政府是有責任透過資源再分配來解決這問題,避免弱者繼續受到傷害。
公屋便是資源再分配的好例子,香港土地匱乏,樓價在大部份時間均處於不便宜的水平,令低收入家庭難以置業或負擔高昂的私樓租金,要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屋需要,公屋便成為有效的方法。
無可否認,公屋為基層家庭設下安全網。根據扶貧委員會的估計,假若將公屋津貼納入貧窮線計算後,本地貧窮人口大減30萬人,反映公屋的確能發揮扶貧的作用。然而,當社會的中長期收入出現持續上升,公屋戶的財政能力也必然受惠,因此,公屋戶置業或租住私人住宅再不是遙不可及之事。但非常有趣,從房委會的資料,在2011至2016年期間,遷出公屋單位的富戶卻只有230戶,佔公屋總數0.03%。以過去多年香港經濟的發展成果來看,遷出公屋的富戶數量的確少得可憐!
富戶搬離公屋的數量為何如此低呢?答案是公屋富戶政策過於寬鬆。從房委會的公開資料,當公屋戶的入息和資產入息倍數分別超過上限的3倍和84倍才被釐定為富戶,要在一年內搬離公屋單位,雖然富戶條例是以「雙軌制」運作,但在實際執行上是難以發揮作用。以兩人至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是50,610、67,170和80,070元為例,這水平已達至其家庭組別入息的最高10%。大家細想,以這樣高的門檻來釐定公屋富戶身份,這亦難怪公屋停車場有很多平治汽車了!
房委會最終良心發現,計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將以往的「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即是只要公屋戶的入息或資產入息倍數超過上限便必須搬走,但在新政策下,入息和資產入息倍數的上限卻分別被調高至5倍和100倍。
從提升上限的角度來看,房委會似乎更難踢走富戶。但事情絕不可以只看表面,因為房委會在單軌制上另加一項條件,一旦公屋戶擁有本地物業也要遷出,假設每20個公屋戶便有一個持有住宅物業,以現時公屋數量接近77萬個單位,即是超過38,000個單位在新政策推行後便可以收回。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公屋富戶並非沒有辦法化解房委會的新招。其實在新政策實施前,富戶可以將名下物業轉至可信任的親人例如子女、父母、兄弟姊妹便能夠處於不敗之地。即使沒有可信任的親人,富戶也可以透過綠置居計劃或綠表身份買入居屋,至於富戶手上的物業放售與否,這視乎其財政的需要。
筆者認為最理想的情況是有較多的公屋富戶,由於新政策決定,放棄本身的公屋單位,但人大多是自私的,要交出有多項優惠(不用交管理費,差餉和維修單位是由房署負責)的公屋亦是困難的決定。若要真正衡量新政策的效果,筆者相信要等待新政策推出後一至兩年才可以知道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