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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遷不拆為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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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遷不拆為搶錢
陳文鴻
(東方) 2014年7月2日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人要求「不遷不拆」都是假的,一如當年菜園村反高鐵那樣,不遷不拆只是為了討價還價,為了爭取政府更大的讓步,他們有更多的好處。

所謂村民們要求政府提高賠償。例如對受影響村民的遷拆賠償,村代表要求每戶賠償增至二百萬元。每戶由政府撥五百平方呎土地建屋,以至撤銷資產審查,讓他們全數入住公屋,原區安置。

問題是政府為甚麼要對他們特殊照顧,用公帑使每戶僭建的村民頓時變成百萬乃至千萬富翁。五百平方呎土地並不便宜,還有打尖入住公屋,不管他們已是富翁。是否任何的所謂新界農民都可以用抵制阻止政府發展用地,來使自己變成公帑養的富翁?當然僭建的賠償提高,有地的村民賠償更高,肯定會由賠償變成千萬富翁。他們只不過大吵大鬧,到政府總部、立法會圍攻幾天便可立地成富翁,這是何等容易便捷致富之道。公有土地怎麼可以這樣隨便贈送?公屋輪候多年的貧苦家庭,怎可以讓這些人搶奪他們的福利呢?

這些關注團體,有多少都是全為了「搶錢」來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呢?有多少人幾年前看準機會作為租戶為了今天的「搶錢」?對於後者,政府好應調查和向社會公布。這一切都是菜園村惹的禍。他們吵吵鬧鬧便多取賠償、多取土地,還趾高氣揚。曾蔭權出賣香港社會利益給這些少數人,或許梁振英政府要查一查菜園村今天究竟是怎樣的復耕復村呢?讓社會大眾看清他們的面目!
不遷不拆為搶錢
1. 新仔
2014-07-02 10:55
僭建左D屋在官地上,免費住左咁多年,政府唔拉佢,依家仲要賠錢比佢,唔知係咩法律
2. 三T
2014-07-02 20:08

我認同政府要改善巿民的居住問題。但像菜園村和東北開發中民間提出的賠償方案真是令人無法理解,況論接受(當然相信政府最終可能妥協,因為提出要求的人知道現在是個怎樣政府)!

根據林本利先生的說法,政府在開發東北時,每個單位的開發成本約是二百萬,加上建築成本,每個單位總數約是四至五百萬,還未加上發展商的利潤,他也質疑開發的必要性,加上有官員又有利益衝突,政府因何要急於通過方案?

如果林先生的說法有根據,整個東北開發是不是又一個愉景灣翻版?茅波一方面賤賣土地(我沒見過有政府官員在土地招標前一而再,再而三說政府沒有高地價政策,會毫不留情地推地,這不是要發展商調低投標價嗎?)!一方面以高成本去開發土地!納稅人的錢和政府的土地都是香港重要的資產,是大家的。現政府口口聲聲說不會官商勾結,這些做法又是什麼行為呢?敗家比勾結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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