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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思絮语

回应23条立法的其他奇言妙语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17年12月1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前局长谭志源相信,政府会审时度势,考虑适当时候展开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工作。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认为,廿三条立法越早越好

 

谭志源的看法,基本上与张建宗相同,都强调说「考虑适当时候(时机)」;谭提到「政府会审时度势」,说了等於没说,如果他与张建宗懂得「审时度势」,他们的结论只有一个∶「现在已是为23条立法的最好时机!」。

 

还是叶刘高明一点,懂得「立法越早越好」,比较贴近最佳答案。

 

民建联前主席谭耀宗认为,本届政府有足够时间就廿三条立法,不担心会再激发大批市民上街

 

「不担心会再激发大批市民上街」的判断是对的,但认为「本届政府有足够时间就二十三条立法」,就十分有拍慢板之嫌,与张建宗无异。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认为,现时仍欠缺有利条件立法

 

为什么「现时仍欠缺有利条件立法」?汤没清楚说明,但不赞成尽快(更遑论「马上」)立法之意,表露无遗,立场跟张建宗一模一样。

 

公民党杨岳桥就指出,上届政府对廿三条立法只字不提,(自己)看不到立法的迫切性。杨岳桥又指出,如果香港未有普选,政府贸贸然为廿三条立法不能接受

 

杨岳桥引「上届(粱振英)政府对23条立法只字不提」的例子来指责今届政府如果立法的不智。但这个例子是引喻失义,上届政府有不同的处境,以前不立,不等於现届政府亦应不立;再说,如果上届政府不立是不智的,现届政府无需重师其不智。

 

为什么要将23条立法与(一人一票的)普选挂鈎呢?北京是反对国际意义上的普选的,如果杨坚持要有那种普选,那就意味著永远不能为23条立法!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是唯一一名非建制议员出席基本法研讨会,并在休息时间有机会跟李飞谈话。

 

叶建源说有向李飞表达民主问题,表明港人很珍惜现有生活模式和核心价值,但未有机会和他讨论23条立法。叶认为23条立法时如无民主制度,会带来很多忧虑。

 

叶建源无疑说为23条立法「会为港人带很多忧虑,忧虑现有的生活模式和核心价值会大幅甚至全部丧失」。

 

为什么为23条立法与港人现有的生活模式和核心价值是互相排斥的?叶建源没解释清楚。但在逻辑上,两者是可以并行不悖或取得平衡的;更进一步,甚至可推演出来,有了23条立法,港人现有的生活模式和核心价值才更有保障。

 

叶的看法,大有商榷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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