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个条件「不宜出身於商人或公务员」,是王光亚在一个非正式场合,间接及隐晦地提出,不正式宣诸於口。
王光亚当时具体怎样提出选特首的5个条件,而我当时又怎样解读王光亚这5个条件,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详笔者於2011年9月1日至9月16日所撰的《未来特首,中央似已作出选择》四篇文章。
香港第一个特首董建华,是商人,第二个曾荫权,是公务员。两人分别掌权8年及7年,都政绩不彰,绝对不是出色的行政长官,中央痛定思痛,不想第三个特首「出身於商人或公务员」,最终起用出身专业界别的梁振英。
结果怎样,众所周知,仍欠理想。个人估计,第5个条件,中央应该不会再放在天秤上了。
当我撰写这个系列文章时,无独有偶,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於去年12月下旬在《紫荆》杂志的专访中,列出中央对下届特首人选的四大标准,包括「爱国爱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拥护」。他希望「任何一个参选人都要明白行政长官的职责,明白国家的要求,明白香港市民的希望」,并应以港人长远福祉为依归,向市民讲清施政理念,通过选举团结港人,带领港人向前走。
王光亚指出,特首要能「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全面、准确、客观向中央反映香港情况,提出工作意见;也要用符合香港法律规定、符合香港情况的方法向市民解释中央的政策,落实中央的决策。」他又指出,特首既代表香港,也代表中央,特首在香港选出后要由中央任命,而中央与香港社会同样对特首有要求、有期望,就是要领导香港社会向前发展。
王光亚现时所提的四个条件,「港人拥护」和以前所说「在香港社会有一个比较高的认受度」,意思基本上一样;「中央信任」表面上是一个新条件,但过去不提,不等於特首毋须「中央信任」,那是不言而喻的。现在特别提出,那显示这个条件较以前更重要了;以前的另一个条件,「要特别关注及想方设法解决社会下层弱势社羣的民生问题,特别是房屋、贫富悬殊等问题」,不见了。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条件,梁振英上北京述职,国家主席习近平於去年12月23日接见他时,便特别提到,「希望(行政长官带领)香港进一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希望社会和谐、市民安居乐业」,国家主席这么重视这个施政方针,王光亚敢轻待之吗?没提可能是一时之失,亦可能是王光亚觉得,有了「有管治能力」和「港人拥护」这两个条件,下届特首自会重视民生,特别是房屋及贫富悬殊问题,不必再特别强调了;一如我所料,「不宜出身於商人或公务员」这个条件再不见王光亚提及了,个中原因不难理解。个人估计,下届特首出身公务员的机会很高,远远高於任何一个其他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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