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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文集

公屋不能炒三大理由

 

何泺生

2017年11月14日 (东方)

内地楼市炒风炽热,国家主席早前在内地十九大会议重申:「屋是要来住的,不是要来炒的。」对於实行资本主义的香港,好像不可思议。

房屋是一种资产,资产价格在自由市场自然有起有跌,对於斥巨资买楼的人,不可能不考虑升跌。然而,对於无能力买楼的人,或要长期捱贵租,但租金长期更有可观的升幅,「屋是要来住的,不是要来炒的」实在非常中听。

比这样更中听的,是有经济学者提出的:「应该让更多人分享楼宇增值带来的财富增长」。团结香港基金最近建议公屋,可以不连地价的成本价卖给租客,他日租客若果要转售,只须以原来地价补还地价,买入单位至售出期间的地价升值毋须补回。

建议获得社会热议。大抵公屋居民都表示支持;虽然有团体关注往后出租公屋的建筑量会否减少,而改以绿置居或首置居形式推出,迄今反对「出售公屋、共享增值」的声音并不多。

纳税人及轮候队伍受累

笔者则认为对公屋而言,「屋是要来住的,不是要来炒的」这个说法十分正确也十分重要。

笔者认为,香港毋须干预私楼的自由买卖,并且一直反对自二○一○年起逐步引入乃至加强的额外印花税、买方印花税、第二个物业适用的较高印花税等。不过,笔者认为:公屋应该坚持只能用来住,而万万不能用来炒。

理由有三:第一,公屋租户变成业主,以四百多万元卖出「分享楼宇增值带来的财富增长」,其实是坑害勤奋地「揼石仔」累积财富的纳税人。这些纳税人从来没有享受过公屋福利,甚至其实多年来向政府库房交税,好让公屋居民「住好啲,住平啲」。自己则「住差啲,住贵啲」,若干年后还要向交税的受益人贡纳巨资,让他分享楼宇增值带来的财富增长,实在非常不公。

第二,公屋租户赚完平租,藉买入公屋单位再可赚楼价,吸引力实在非同小可,於是即使没有资格申请的人也乐於变成有资格,没有迫切改善居住环境的人士也加入轮候,结果是本来合资格和有迫切改善居住环境需要的人士,要轮得更久才可上楼。

出售单位难补回碍流转

第三,房委会每卖出一个公屋单位,就少了一个可供轮候册人士上楼的单位,要补回并不容易。事实上,地价多年来一直上升,意味着新建造公屋单位的社会成本亦一直上升。至於已经购入单位的原来公屋租户,有大条道理等候更长的时间才补地价,原因是补价的实值会愈等愈小。由此可见,只要求原租客以购入时的地价去补地价,不一定会加快单位的流转。

买卖倘无利 有助遏炒风

要公屋是只用来住不用来炒,最佳的办法是:一)不让买家拥有任何其他物业;二)只让买家卖给合乎轮候公屋条件的家庭。如此落实,则买公屋将无利可图,更迫使有能力、有兴趣炒楼的人士视买公屋为畏途。

何泺生

香港大学经济系学士、多伦多大学经济学博士,专攻政策研究。研究范围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房屋、宏观经济、国际金融等。曾任职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经济部及安大略省经济局,回港后在香港中文大学及岭南大学先后任教,现为珠海学院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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