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厅,老板话大件事。佢昨日睇到新闻,有一个人由於入息不符合银行要求,所以在申请时虚报收入,后来银行发觉报警。那人已经立刻还清所有银行欠款,但仍然被控欺诈,好彩最后冇事,只判缓刑。老板个仔较早前亦用同样方法向银行申请按揭,现在已经供紧楼,佢担心银行突然追究,佢个仔会被控欺诈。我话少担心,最简单方法就是立刻加佢个仔人工,而事实上茶餐厅又有钱赚,左手交右手而已。如果唔想加人工,叫太子仔准时还分期,银行有钱收就唔会搞咁多嘢。
老板这个问题很易解决,但另外一个就很难。现在新楼推售,不少地产商都会用回赠方式,仲教买家去银行申请贷款时不要提及回赠,他们亦会配合,所有回䁬都会在银行正式批准按揭贷款之后才发放。有报导说,银行为了多做生意,会只眼开只眼闭。现在政府要求地产商列明所有回赠,那些向银行贷款而又没有申报的人算不算犯了欺诈罪。老板这个问题是大块文章,法庭已经有了判决,初犯可以缓刑,再犯者可能要坐监,买楼买到要坐监的确是世界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