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地产热门话题应算是「居屋是否应与市价脱鈎」,始於林太在立法会表示会考虑居屋售价与市价脱鈎,期后有多位建制派议员在不同媒体表示绿置居应以建筑成本价出售,居屋亦可加大折扣,让更多市民能在超高楼价下亦能负担出售公营房屋。汤文亮博士则出文提醒政府「
居屋千祈唔好与市价脱鈎」,以免重复廉价出售公屋问题,制造新一批理财不善的业主,最终屋又无钱又无,但笔者认为汤博士不用过分担忧,林太及其他制定政策官员必有所考虑,避免出现同样情况。
笔者个人同意香港出售公屋如绿置居、居屋、首置的售价应可与市价脱鈎,应以负担能力定价,这样年轻一代买不起楼的忧虑就可大大减轻,但若制度可让公屋出售后回到私楼市场,楼宇售出时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就应与市价挂鈎,如绿置居若以建筑成本出售,好处是售价应在大多公屋居民负担能力内,但若果业权是百分百属於买方,就有机会制造新一批理财不善的业主,所以笔者认为产权应以市价挂鈎,如建筑成本是绿置居市价三成,个人的产权就应是三成,而政府就拥有余下的七成,当业主出售公屋到私人市场时,就要补回七成给政府。若要增加绿置居的流转性,政府亦可考虑让业主在五年或十年后以市价三成经政府售与绿置居合资格人士,他们可用这三成做首期买居屋或私楼。
同样地居屋和未来的首置楼售价亦可以与市价脱鈎,政府可考虑让居屋买方选择折扣成数,从四折至七折,好让现今三万多元收入的家庭亦能负担超高楼价下的居屋售价,他们可以选择高折扣如四成或五成折扣售价,但产权相应降低,虽然投资功能大减,但突出其居住功能,对真正刚需人士是好多於坏,做到「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特性。在禁售期后亦可以补价售回私楼市场,或以产权成数经政府售与居屋合资格人士,从而有足够资金进入私楼市场,增强置业阶梯形成,亦为地产商营造市场购买力,造就多赢局面。